東南網-海峽導報7月25日訊(通訊員 真堅 記者 張韓豐) 從車行詐騙四部轎車來抵押獲利。昨日,經漳州市薌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楊某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萬元。 1984年出生的楊某無業且嗜賭,2011年11月,楊某分別從薌城區4家汽車租賃公司騙租到4部轎車,總價值30多萬元。 楊某將騙得的轎車開到漳浦縣,每部車均不講價,以8000元抵押給他人,共獲利32000元。 發現車被騙后,車行除了報案,自己已找回三部轎車,但其中一部“海馬牌”轎車仍未追回。 迫于壓力,楊某于2012年1月11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
相關閱讀:
- [ 06-13]漳州一男子騙租14部轎車抵押 被判12年罰金15萬
- [ 05-19]男子騙租7輛轎車抵押借高利貸 仍還不了賭債報警投案
- [ 05-08]我國保障房建設調查:存價高位偏騙租騙購等問題
- [ 05-08]我國保障房存騙租騙購等問題 民眾期待公平分配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