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廈門觀察8月22日訊(記者 吳在平 廖麗萍)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然而,見義勇為英雄卻一直缺乏系統有效的權益保障。讓見義勇為人員既得到精神褒獎,又能享受應有的保護和優待,已經成為社會正義的強烈呼聲。 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等國家七部委《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下面簡稱《意見》),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尤其是明確了見義勇為死亡人員撫恤補助政策。這是我國首次從國家層面出臺文件對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保護作出規定。 其實,廈門市思明區早在2009年就著手進行相應的制度建設探索。 2011年11月,思明區出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辦法》(下面簡稱《辦法》),構建八大優撫體系,將157名見義勇為人員檔案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以社會化運作推進見義勇為優撫體系建設,建設社會捐獻與政府投入相結合的見義勇為基金,建立起優撫見義勇為的長效機制。 立法獎勵保護見義勇為 該《辦法》以《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為參照,規定對轄區范圍的見義勇為人員進行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獎勵,在構建見義勇為優撫體系,推動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的有序化和規范化建設方面提供了積極的有益的經驗。 2011年11月13日中午,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職員徐斌和4位同事在椰風寨沙灘游玩時,同事小陳竟不慎滑落礁石,徐斌和同事毫不猶豫地跳進海里,奮力救起落水者,自己卻因體力不支被海浪沖走,永遠告別了人世。事后,思明區對徐斌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了表彰獎勵,并給予53萬元的表彰獎金和一次性補助50萬元的高額撫恤金,數額之高創下全國各省區獎勵之最。 思明區十分重視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自2009年探索建立全面優撫機制以來,思明區共發放見義勇為獎勵金73萬元,困難補助金10.68萬元,共募集見義勇為基金192萬余元?!耙娏x勇為者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應該得到社會的肯定和保護。而且,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很多見義勇為的人員因受傷、致殘或死亡,影響到其家人的生活。”思明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高潤介紹說,對于這樣一個群體,對他們在見義勇為行為之后的獎勵和保護顯得更加重要。 先行探索全面優撫機制 根據《辦法》,思明區將優撫體系擴大到表彰獎勵、負傷救治、犧牲撫恤、傷殘補助、家庭救助、助學成才、就業幫扶和法律援助八個方面,例如對于犧牲或者傷殘人員的家庭生活水平下降的,根據其家庭收入變化情況按每戶每月2000-4000元的標準定期發放生活補助金,對其子女在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就讀期間,免收學費、雜費,同時提供助學金。這些政策都與七部委《意見》中“加大對適齡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等規定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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