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2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新民中心小學三年級(2)班班主任拿刀砍人!”20日開始,一條微博在網上引起熱議。昨日,警方證實,有人受傷是事實,但并非被故意砍傷,而是不小心割傷。 發帖人稱,該老師拿刀砍人,自己被砍受傷。報警后,刀被警方拿走了。帖子發出后,被網友瘋傳,紛紛轉發、評論。警方介入調查后卻發現,事實并非如此。 發帖人姓楊,被指砍人的老師姓陳,是帖中所稱學校的一名代課老師。 今年2月份,小楊與小蔡從公司辭職后,與小陳合伙在烏涂開了一家午托班。起初,三人商議要一起經營。但開起來以后,小陳卻屢次以剛起步為借口,不同意小楊加入,這讓小楊很有意見。 而實際上,因為小蔡在,小楊經常免費去午托班幫忙;而小陳因為在小學還有代課的工作,平時午托班去得比較少。綜合這些因素,讓小楊心里很不痛快,發展到最后兩人經常在微博上互相攻擊。 20日晚上,3人在午托班協商。其間,小楊一直發微博表達自己的不滿,這讓小陳很不爽。突然,情緒激動的小陳,拿起一把水果刀猛扎面前的辦公桌。小楊和小蔡都嚇到了,趕緊奪刀,過程中小陳不小心扎到了自己,受傷流血了。 接到報警后,新民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協商雙方當場表示和解。事后經民警協商,小陳將午托班盤了下來。 但回到家的小楊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便發了上述的微博以泄憤。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相關規定,中小學校在職教師不得違規從事有償托管。小陳雖是代課教師,但也已涉嫌違規。校方表示,將與之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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