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6日訊(福建日報廈門觀察記者 林世雄 謝嘉晟 通訊員 孔慶任)近日,《廈門市電子商務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出臺。廈門財政每年將安排3000萬元,采取獎勵和補助相結合的方式,針對電子商務企業在技術、設備、推廣、物流配送及人才隊伍建設等關鍵發展節點進行扶持。據悉,這是廈門市首次出臺的針對全市性鼓勵扶持電子商務發展的規范性文件,對本土電商行業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租金有補貼,銷售有獎勵 “對于廈門的電子商務產業來說,這是一種巨大的激勵,《辦法》開啟了政府對這個產業實質性產業扶持的破冰之旅。”7月9日,廈門知名電商名鞋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松茂在接受采訪時,如此評價《辦法》的出臺。 2008年,在外貿出口受阻后,做了十幾年鞋服國際貿易的許松茂轉身電子商務,專注于處理國際體育用品品牌庫存,做成了電商產業中獨具特色的渠道品牌“名鞋庫”,在不到5年的時間里,去年的營業額超過3個億,預計今年可以實現再翻番,成為國內渠道電商中的領頭羊。依據《辦法》,許松茂預計“名鞋庫”可望在租金、網絡零售額等方面的獎勵和補助中獲益。 《辦法》規定,園區建設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以上的,統一物業管理,具有單一產權的電子商務園區,上年度末電子商務企業入駐率達3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樓宇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統一物業管理,具有單一產權的電子商務專業樓宇,上年度末電子商務企業入駐率達5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這些獎勵將用于降低入駐企業的租金等支出?!掇k法》還規定,上年度網絡零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實現持平或正增長的,給予存量獎勵;年度網絡零售額達到500萬元的,給予5萬元獎勵:達到1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獎勵;達到50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獎勵;達到2億元的,給予30萬元獎勵。 對于快速發展中的“名鞋庫”來說,《辦法》規定的“網絡零售企業上年度網絡零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實現正增長的,給予增量獎勵;網絡零售額同比增長1000萬元,給予2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條款,則更具激勵性。 此外,“辦法”還對政府或行業協會開展的電子商務公共性項目,大型電子商務活動、人才培訓按不超過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50%予以資助;規劃制訂、對外招商及行業表彰等項目所需資金可由財政全額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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