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員工代表又將“包谷”的侵權行為告上法庭。4月10日,據廈門湖里法院調查,“包谷”的賬戶已凍結,賬戶里的錢已全部轉出,只剩1000元。之前與“包谷”的賬戶相關的網上店鋪,均已停止或轉換成了奧巴公司,奧巴公司依然在泉州正常經營。5月13日,廈門湖里法院稱,由于該公司在廈門沒有資產,要聯系泉州法院代理執行,目前只能等待。 那么,“包谷”和奧巴公司之間的債務是否存在繼承關系?記者為此采訪了福州創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思斌。蔡律師認為,由于“包谷”和奧巴公司是兩個獨立的公司,目前并無有效證據證明兩公司合并,因此它們之間不存在債務繼承關系。但“包谷”的債務可以由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蔡律師說,通常情況下,公司注銷前應進行清算,清算時應對債務作出處理。但有些股東為了逃避債務,常常惡意注銷公司或中止經營,或轉移財產后無故歇業等。此時,債權人可依據《公司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追索相關股東,以實現債權。同時,該類公司通常虛假出資或抽逃資本或惡意轉移公司資產,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債權人也可要求股東在法定股本內或抽逃資本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蔡律師建議,可通過勞動仲裁程序及訴訟程序確認雙方勞動合同關系終止。雖然包谷公司已注銷,仲裁結果無法送達,但仲裁機關可通過公告方式缺席判決,確認雙方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另外,亦可請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對勞動局所存檔的用工信息予以變更。 幾十名“被離職”員工的訴求何時能得到解決?本報將繼續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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