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男子多年屠宰病死豬被抓:賣給他人制作臘腸
2013-08-06 16:30? ?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三年前記者暗訪楊某的病死豬簡易搭蓋屠宰窩點時拍攝到的場景。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黃文水 通訊員 同檢)一被關進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楊某立即判若兩人,一股腦兒把收購、屠宰病死豬肉的事全招了。而先前窩點多次被查處時,他始終嬉皮笑臉的,以為只是罰罰款了事。昨日,記者從同安區檢察院獲悉,楊某因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依法被批捕。在新的司法解釋出臺后,楊某成為同安區因屠宰病死豬被立案追究刑責的第一人。 用汽車后備箱運死豬去屠宰 被抓現行謊稱“是給魚吃的” 今年6月13日,同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接群眾舉報,在同安區新民鎮鳳南某村有人在屠宰病死豬。接報后,公安民警和同安區食安辦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將正在屠宰病死豬的嫌疑人楊某抓獲歸案。 “又是他!”一見到楊某,區食安辦工作人員直皺眉頭,就在這幾年間,楊某已被舉報過多次,并且屢屢被抓現行。楊某供認,從2010年開始,他就私設生豬屠宰點,屠宰未經檢疫檢驗的母豬或病死母豬。 早在2010年4月,本報記者隨同同安區農業局和工商局在一處魚塘旁邊的臨時搭蓋,查處了楊某的非法屠宰點,當時,他正用一輛小轎車的后備箱裝了死豬到臨時搭蓋處屠宰,見勢不妙,立即棄車而逃,還不時回頭張望看有沒有人追趕。不過,遺留在現場的車內,有楊某的駕駛證和身份證,他只好乖乖回到執法現場。 那一次,幾個冰柜的問題豬肉被查獲,當時,楊某很會演戲,他謊稱:“這些豬肉都是用來喂養胡子魚的。”但騙不了執法人員。最后,楊某被處罰款8000余元。 之前屢屢被抓,因無法可依,往往只能罰款了事 楊某供認,2013年2月,他又開始屠宰病死豬,3月又被工商和農業部門查獲,當場繳獲病死豬200斤,被處罰款4500元。之后,他又重操舊業,繼續向養殖戶收購病死豬,在自家院子里或后面附屬房內屠宰。 “在暴利的驅使下,這些人就像是上癮了一樣。”有關人士指出,之前因為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對病死豬肉的鑒定在技術上存在難度,不法分子即便被抓現行,執法人員對他們往往也只能罰款了事,這些人很容易逃脫法律的制裁。 不過,2013年5月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其中明確了:生產、銷售死因不明的豬肉,可依照刑法追究從業者刑責。 2013年6月13日,楊某又向鄰居楊某柏購買了一只生病瀕死的公豬,拉回住家院子里進行屠宰,接近中午時屠宰好了,他將豬肉放在冰柜里冷凍,內臟和骨頭放桶里,準備拿去扔掉,下午就被查獲。經現場稱重,冰柜和桶里的病死豬肉總共631.2公斤。 |
相關閱讀:
- [ 06-26]龍海程溪南坑村村民立規:亂扔病死豬罰款
- [ 06-16]廈引進臺生物無害化技術:病死豬進去有機肥出來
- [ 06-15]連城查獲220公斤病死豬肉 病死豬上了熏肉攤
- [ 06-05]臺灣黑心食品案件連環爆 毒醬油病死豬流入市場
- [ 05-31]海峽家禽市場重開賣活禽 漳州嚴打病死豬制售行為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