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男子多年屠宰病死豬被抓:賣給他人制作臘腸
2013-08-06 16:30? ?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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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病死豬肉制作臘腸、香腸,四川籍男子逍遙法外 楊某屠宰病死豬肉631.2公斤,經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驗報告,以及同安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現場診斷,從楊某的窩點現場取樣送檢的病死豬為偽狂犬病毒和圓環病毒(Ⅱ型病原)感染。 楊某交代了問題豬肉的流向:他已將一些病死豬肉銷售給他人制作臘腸、香腸等。他說,他屠宰的都是一些病死或者生病瀕死的豬,這些豬都是向一些生豬養殖戶以20元至100元之間的價格收購的。后來,有人主動上門來向他收購病死豬肉,“這些豬肉銷售給一些外地人做灌腸、臘肉食品。”楊某說,其中有一名40多歲的四川籍男子,個子很高,一斤病死豬肉的價格為2.5元。 之前屢屢被抓,因無法可依,往往只能罰款了事 楊某供認,2013年2月,他又開始屠宰病死豬,3月又被工商和農業部門查獲,當場繳獲病死豬200斤,被處罰款4500元。之后,他又重操舊業,繼續向養殖戶收購病死豬,在自家院子里或后面附屬房內屠宰。 “在暴利的驅使下,這些人就像是上癮了一樣。”有關人士指出,之前因為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對病死豬肉的鑒定在技術上存在難度,不法分子即便被抓現行,執法人員對他們往往也只能罰款了事,這些人很容易逃脫法律的制裁。 不過,2013年5月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其中明確了:生產、銷售死因不明的豬肉,可依照刑法追究從業者刑責。 2013年6月13日,楊某又向鄰居楊某柏購買了一只生病瀕死的公豬,拉回住家院子里進行屠宰,接近中午時屠宰好了,他將豬肉放在冰柜里冷凍,內臟和骨頭放桶里,準備拿去扔掉,下午就被查獲。經現場稱重,冰柜和桶里的病死豬肉總共631.2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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