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留言: 我是廈門市湖里區的市民。我要反映廈門市湖里區塘邊居委會和廈門市建設局工作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工作失職和不作為情況。 事情經過:我于2012年5月21日準備齊全所有申請保障房的資料,并于當日交塘邊居委會工作人員顏某某審核,并告知她我要申請保障性經濟適用房。她不清楚保障房的申請條件,她經過電話咨詢上級單位后,答復說我的條件只符合保障性商品房條件,并按照保障性商品房條件錄入信息并生成輪候號2904。(作為居委會保障房專職人員,連本職工作的基本內容都搞不清楚,可見工作嚴重失職。) 2013年11月12日下午五點多,建設局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我說,我的條件不符合保障性商品房條件,只符合保障性經濟適用房條件。(自從2012年5月21日拿到保障房輪候號開始,我多次詢問居委會、街道和建設局什么時間會有審核結果,建設局始終回復正在核查中,始終沒有一個審核完成的明確時間。) 11月15日,我到建設局了解情況并要求直接把保障性商品房變更為本批次的經濟適用房,但建設局工作人員答復只能按照經濟適用房重新申請,重新輪候。從我和建設局工作人員的談話中了解到,在一年半時間內建設局根本沒有對申請戶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只是在一年半后才對2012年所有申請保障性經濟適用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資料進行審核。他們為了減輕工作量,沒有對申請戶的資料做初步審核,所以他們工作存在嚴重失職和不作為。 我一家三口一直盼望著這套保障房,本來今年12月份就可選房,結果得到的答案卻是重新排隊申請輪候。這次我已等了一年半,重新申請后排在別人之后,我又要等侯多少年不得而知。而前五批保障房是半年公布一批。 我不能忍受因他們的重大工作過失而造成我的重大損失。我母親體弱多病,本來想著很快就可以把她接過來孝敬她,結果一切計劃都落空了。 我從畢業到廈門至今已為特區經濟建設奉獻了十幾年,所以很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解決我的實際困難。 網友:fzhc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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