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大約半年前,有人占用五緣大橋下公共停車場的一側,用移動車搭起了店面,經營小賣部、大排檔……奇怪的是,半年來,執法人員來過一撥又一撥,橋下“生意”卻越做越大,占的地盤也越來越大。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現 象 公共停車場被侵占 群眾認為侵占者“背景硬” 12日下午,市民評代表來到五緣大橋的南側。公共停車場一側有序停放著車輛,另一側卻被一個個簡陋搭蓋的移動車占據了,這些移動車“變身”的店面,其中一個正經營著小賣部。 市民評代表發現,小賣部右側停放著一輛賣手抓餅的移動車,車內有煤氣罐等設備,一旁放著燒烤架;左側是個“豪華”的觀海大排檔,不僅有沙發、帳篷,還有水塔儲水、拉了電線;占地面積達200多平方米,經營者的“地盤”甚至擴張到了綠化帶上。 “今年7月就這樣了,我們一直反映也沒用。”投訴人黃先生說,這個大排檔原本沒那么大規模,因為有關部門不查處,“地盤”就越占越大了。不少群眾還反映,經營者的背景很“硬”,執法部門陸陸續續來了幾撥,但都沒有開展實質性的整治。 調 查 橋隧大隊執法無厘頭 相關解釋更是牽強附會 公共停車位被人非法占用長達半年,有關部門為什么沒有進行查處? 湖里區城管執法局金山中隊表示,他們8月6日接到投訴后,到現場調查,發現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橋隧大隊(以下簡稱“橋隧大隊”)7月底已開具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和《行政執法強制決定書》。根據行政處罰的“一事不二罰”和屬地管理原則,應該由“橋隧大隊”繼續查處。 作為該區域的管養單位,市公路局直屬分局五緣路政中隊表示,7月初他們發現該處被非法占用后,對當事人進行了勸導,并將案情通報給了具有行政強制和處罰權的“橋隧大隊”進行處理,該大隊開具了執法文書,并暫扣了煤氣罐等物,但道路被非法占用的問題至今沒有整改。 但“橋隧大隊”的解釋卻讓人大跌眼鏡:該攤點未造成危及橋梁安全,他們沒有執法權。市民評代表質疑,既然沒有管轄權,為何會出具《行政執法強制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橋隧大隊”的解釋更是“無厘頭”:那些執法文書是在緊急情況之下開出的,是執法人員業務不熟悉錯開的。他們8月中旬向區政府道安辦反映后,對方明確要由產權部門向政府匯報,所以他們就口頭轉告了市公路局直屬分局,要他們去匯報。而市公路局直屬分局卻表示,他們從未接到轉告。 市民評代表還注意到,那份《行政執法強制決定書》引用的法規是《公路法》第76條,針對的是未按規定繳納公路建設、養護費用的行為。 整 改 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協調部門聯合整治 市民評代表指出,正是由于相關部門間“踢皮球”、“打太極”,處理“軟趴趴”,將一件完全可以及時依法查處的事復雜化,導致侵占道路者肆無忌憚。市民評代表要求相關執法部門、單位認真反思,做好查處的協調工作,使道路回歸公共屬性。 “橋隧大隊”表示會立即向上級部門和所屬街道辦事處上報情況,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盡快恢復公路用地的原本用途。 “監督在線”將跟蹤此事。 市民評代表 吳小北 本報記者 薄潔 實習生 魏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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