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7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盧超穎 通訊員 廈公宣)春節期間,廈門市打響煙花爆竹“禁放查非”專項行動攻堅戰,取得顯著成效。1月30日(除夕)至2月6日(初七),全市各相關部門共出動民警、協警、區街干部等9840人次,檢查重點社區、部位,煙花爆竹零售點等共9350余處,查處非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件5起,治安拘留7人,全市接報煙花爆竹警情35起,同比下降39.7%。島內禁放區實現零火災、零傷亡、零事故,島外限放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 春節期間,廈門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放查非”工作,全面落實“禁炮”措施。市長助理、公安局長林銳在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擴大會上對節日期間、重點時段“禁炮”工作提出具體要求。1月30日晚,林銳市長助理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親自部署除夕夜“禁炮”行動,隨后帶隊到南普陀、廈門大學周邊等處督導檢查;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斌帶隊到思明區碧山、濱海、濱北派出所,湖里區殿前、金山派出所等轄區督導檢查;市安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量監督局等部門領導親自帶領督導組到各區一線督導檢查。各區領導和公安機關一把手也都全程參加除夕夜“禁炮”行動。同時,全市各相關部門派出各類宣傳車100余臺開展流動“禁炮”宣傳,廈門日報、廈門廣播電臺、廈門電視臺等媒體派出專門采訪組,廣泛宣傳報道“禁炮”行動成效。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春節期間共查處非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件5起,治安拘留7人。1月31日19時許,思明公安分局曾厝垵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曾厝垵書法廣場沙灘時發現阮某正在燃放煙花爆竹;22時許,在同一地點發現賴某正在燃放煙花爆竹,兩人均被依法治安拘留。1月31日23時許,同安公安分局祥平派出所民警在銀湖公園溪邊查獲羅某、周某、石某等人違法燃放煙花,3人均被依法治安拘留。2月4日上午10時許,翔安公安分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古宅村芹內一食雜店內查獲非法銷售的鞭炮938串、圓炮31盤、花花炮1粒、煙花19束,店主黃某被依法治安拘留。 警方提醒:2月7日晚(初八夜至初九凌晨)是廈門市地方習俗拜祭天公的日子,祭祀時市民有燃放煙花爆竹的習慣。近年來,隨著“禁炮”工作的深入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現象逐漸減少,但相比除夕夜、元宵節,每年初八夜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現象較為突出。去年初八夜,全市發生煙花爆竹警情18起,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2起,治安拘留2人,非法燃放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朋友,思明、湖里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違者依法處罰,提倡文明祭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共同締造美麗廈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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