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文/本報記者 郭桂花 圖/市法制局提供 2013年,廈門市政府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省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美麗廈門共同締造”重大戰略決策,充分發揮經濟特區先行先試的優勢,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先行先試為動力,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和能力,健全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1 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 力推行政決策法治化 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法治化機制。在全省率先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市政府專門出臺《廈門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考核辦法》,對依法行政示范單位考核作了具體規定。對經考核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成績優秀的,由市政府給予表彰,授予 “依法行政示范區(單位)”稱號。 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的一個亮點就是明確了要建立健全八項行政決策法治化機制。包括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建立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糾錯制度等。 重大決策要廣聽民意。根據《廈門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考核辦法》,決策事項承辦單位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對公眾影響的范圍和程度,采用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 2 發揮特區立法權優勢 在制度設計上積極探索 充分發揮特區立法權優勢,著力體制機制創新。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在全省率先啟動商事登記立法,通過制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加快政府機構改革和轉變職能,進一步促進了投資貿易的便利化,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 重點抓好促進發展、保障民生、創新機制、轉變職能等方面的立法項目。全年共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廈門經濟特區促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條例》、《廈門經濟特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等6件法規草案,制定和修改《廈門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廈門市水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規定》、《廈門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規定》等3件政府規章。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改進和完善立法方式,通過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網上征求意見等形式,積極引導公眾有序參與立法活動。探索和完善立法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制度,不斷拓寬立法公開性渠道,增強立法透明度。 3 深入規范自由裁量權工作 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在全省率先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的基礎上,全面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2013年再次組織市直行政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梳理行政權力工作,明確行使職權的法定依據、權限和程序,核定權力清單。全市40個市直部門共梳理行政權力目錄8347項,確保所有行政權力事項均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在繼續完善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同時,將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行為全面納入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范疇,依法制定行使各項權力的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39個市直部門將本部門在行使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權力中依法享有自由裁量幅度的事項均納入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范疇,共對630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權力進行了細化,將涉及的4292項行政權力細化成16709項行政裁量基準。通過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準制度,科學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標準,預防行政執法中的亂作為、不作為現象,有效杜絕行政執法的隨意性,強化廉政風險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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