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初二女生除夕夜被男子帶回家 當晚發生三次性關系
2014-02-18 07:4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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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東南網2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益航 沈威/文 鄧若胥/制圖)未滿14歲的女兒晚上出去后忽然聯系不上,徹夜未歸。等第二天回來后,才知道原來是被人帶回家過夜了,還發生了關系。 昨日上午,她的父親仍在四處奔波,想為女兒討個公道。 初二女生徹夜未歸 女孩小芳(化名)家住翔安馬巷洪溪村,今年還在讀初二,還未滿14周歲。去年除夕當晚7點多出門后,一直到深夜也沒回家,打電話也打不通,最后到了凌晨家人只好打了報警電話備案。 到了第二天中午,小芳父親陳先生忽然接到女兒的電話,說她想回家,讓他去接她,最后陳先生在馬巷上吳村村口接回了女兒。回家后陳先生問起女兒前一晚跑哪里去了,她先是說去同學家了,后來在陳先生的進一步詢問下,她才說出自己前一晚在一個男生家里過的夜。 聽到這里,陳先生頓時驚訝起來,剛好小芳的手機響了起來,電話那頭是一個男的,問她回家有沒被罵,小芳趕緊將手機掛掉。最后她終于跟陳先生說起當晚的經過,她被那個男的帶回家后還發生了關系!“我女兒還未滿14歲,就發生這種事,對方這不是強奸嗎?”當天陳先生便向警方報了案。 一晚上三次性關系 據調查,帶小芳回家過夜的是上吳村的一名男青年陳阿祺(化名),已滿18周歲。陳先生告訴導報記者,正是對方在除夕當天通過QQ把小芳約到附近一家酒店去喝酒,然后帶回家,最后發生了關系。而據小芳的姑姑介紹,小芳在事后向家人反映稱,當晚陳阿祺以看煙花的理由帶她回家,在樓下喝了一杯茶以后,便被帶到二樓房間里面去了,“她說對方最開始要跟她發生關系時,她一直在推,可是推不動對方”。最后當晚陳阿祺與小芳一共發生了三次性關系。 事后陳阿祺因涉嫌強奸罪被警方拘留,并轉交給檢察機關。可是讓陳先生一家不服的是,上周五他們得知陳阿祺竟被取保候審,給“放”回家了! 昨日上午,陳先生和他姐姐一同來到翔安區檢察院,了解案件的最新情況。檢察院辦案人員介紹,由于目前沒有明確證據證明小芳是被對方強迫發生關系的,并且沒有明確證據證明陳阿祺在明知小芳未滿14周歲的情況下與之發生了關系,所以才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做出了不予批捕的決定。不過目前案子并未完結,因此仍舊對陳阿祺采取強制措施,最后才由公安機關對他進行取保候審。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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