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部分商家仍堅持“禁止自帶酒水” 或改收開瓶費
2014-02-19 07:01? ?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相關鏈接 四川一火鍋店收開瓶費被起訴 有媒體報道,近日,成都市民何小姐正式向錦江法院遞交一紙訴狀,起訴位于該市新華大道的“碼頭故事”火鍋店,請求判令其“謝絕自帶酒水”屬于無效合同,要求退還她被收取的30元開瓶費和50元包間費。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由于消費者維權成本過高,很少有消費者為了幾十或者幾百元去打場官司,既然如此,商家就不怕被人告。因此,為杜絕這種情況,一方面需要立法上加大對“霸王條款”的處罰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工商等相關部門加強執法、嚴格處罰。 據四川省高院透露,此前該省還沒有類似案例。 |
相關閱讀:
- [ 12-10]北京餐飲業禁用6種霸王條款 禁止自帶酒水可舉報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