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 通訊員王心田)26歲的男子林某,是外地來廈門旅游的游客。19日晚上7點多,他帶著女友張女士在廈門白城附近沙灘散步游玩,當他倆經過一片無人的沙灘時,突然身邊不到1米處有鞭炮炸響,飛起的沙子濺了倆人一身,但林某左顧右看,卻沒有發現“作案人”,打電話報了警。 曾厝垵邊防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判定是有人把爆竹放在點燃的香的后側,待香燒到爆竹的引信位置,就將爆竹引燃的。民警經過走訪群眾、調取周邊的監控,很快鎖定了嫌疑對象。經過輾轉調查,民警終于找到了“作案者”—年僅10歲的男孩小曾。 據小曾講:他是小學生,在當日上午上學時,無意中發現自己有幾根過年時從外地帶回廈門的鞭炮,因為在“抗戰”題材的電視上有見過用香來作“延時裝置”引爆炸藥的情節,他覺得好玩也想試試,于是在沙灘上點了一支香,并放上兩只爆竹,做成一個簡單的“延時鞭炮”,但沒事得及看到效果,就去學校了。 鑒于小曾系未成年人,邊防民警對小曾進行批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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