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 無力支撐病孩救治 先考慮向政府申請救助 市福利機構一名負責人說,作為父母,應當盡到應有的責任和義務,盡全力挽救自己的孩子,不要輕易遺棄孩子,在無力承擔救治費用時,可以先考慮向所在的區、街、鎮相關部門申請救助。 記者從市殘聯了解到,早在2011年,我市就出臺了《廈門市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補助辦法》,《辦法》提到對廈門本市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實施搶救性康復給予費用補助,其中,殘疾兒童最高可獲8萬元的補助。 廈門市婦幼保健院計劃生育科柴主任建議,通過現代醫療技術能在婦女孕期檢測出胎兒的發育狀況,其中像肢體殘疾這類的狀況是可以被發現的。作為父母在生育前應當及時進行孕前、孕期檢查等,減少病殘嬰兒的出生率。 說法 嬰兒送進安全島 并不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棄嬰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的遺棄罪進行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我市這些把孩子遺棄在嬰兒安全島的父母所作出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犯罪?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的郭豐律師認為,把嬰兒遺棄在安全島的行為還不構成犯罪,因為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于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郭豐說,這些父母雖然遺棄了孩子,不過是放在嬰兒安全島內,不影響嬰兒的生命安全,所以并沒有達到惡劣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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