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店招使老建筑味道不再 整治將覆蓋鼓浪嶼全島
2014-02-24 08:39? ?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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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被兩度曝光并被處罰的畬佘家小吃再次“重裝上陣”,拆掉的廣告店招重新貼了出來。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黃曉波 林露虹)拆除違規戶外廣告店招194塊、拆除面積近500平方米——最近,鼓浪嶼工商部門在針對違規戶外廣告展開的兩次集中整治行動中,交出了這樣一份成績單。單純從數量上看,這份成績單可謂戰果滿滿,但相對全島濃厚的商業氛圍,這仍只是個開始;有待整改的戶外廣告,遠遠不止194塊。 違規戶外店招整治時不我待,在鼓浪嶼整治提升過程中,鼓浪嶼工商部門正對島上違規戶外店招進行全面摸底,相關整治提升方案正加緊研究中。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待方案敲定后,覆蓋全島的違規戶外店招整治行動將全面拉開,而戶外店招整治后的提升工作也將一并納入。 [住戶感嘆] 老建筑味道不再 久違地“回鄉”一次,曾經的“老鼓浪嶼”老蔡欣慰之中,透著失落:擺攤的少了,地板干凈了,環境清爽了,但是,兒時居住的泉州路東段,卻有些變味了——放眼望去,本就狹長的道路,愣是被兩側密密麻麻、五花八門、爭奇斗艷的各類店招廣告所包圍,“宜居小路”的記憶,瞬間蕩然無存。 定睛細看,大塊大塊的店招背后,還襯著各種木條、鐵板、裝飾板等,原本的老建筑已被這些商業裝飾包了一層“新皮”。“老建筑的味道,在哪里?”在老蔡心中,此時此刻,泉州路的“鼓浪嶼味道”已經所剩無幾了。 此前一個多月的整治之下,戶外廣告違規現象確實有所遏制,但是,島上戶外廣告店招違規的問題“根基”深厚,遠不是靠幾次集中行動就能解決的。記者在連日來的走訪中發現,違背“聯排式商鋪一鋪一招”、“獨立式商業建筑只能有兩個以下廣告招牌”、“禁用高彩度、高明度的色彩”等鼓浪嶼戶外廣告規定的廣告店招依舊大量存在,泉州路的現象并非特例,市場路、中華路、晃巖路以及剛被集中整治過的龍頭路,都有多處路段,像泉州路一樣被過量的戶外廣告“包圍”。 ? 像這樣利用墻面而做的廣告依然大量存在。 [記者調查] 紅磚墻成了“宣傳欄” 有的商家則打起墻面的主意,拿原本潔凈的墻面做起文章。 比如龍頭路口,騎樓小街,放眼望去,一樓成排的立柱都被廣告海報包裹得嚴嚴實實。細看這些廣告海報,不外乎紀念幣、紀念章之類的工藝品宣傳,從微觀上看,將立柱原本的美感破壞殆盡,整體望去,更與老騎樓的風格格格不入。再往島的深處走,中華路邊,一面紅磚墻也遭到“破壞”——幾道白漆下去,在墻面刷出一片空白,再用藍漆寫上名稱和電話,原本透著“古早味”的紅磚墻瞬間變身成了某家快遞公司的“宣傳欄”。 拿墻面做文章,廣告效果確實不錯,但是鼓浪嶼的文化味,就在這“不錯的廣告效果”之中一點一點被削弱。 在鼓浪嶼上,類似的情況十分多見。 [商家頑固] 罰單照收菜單照貼 需要提防的,還有回潮現象。 今年1月初,在一次針對違規戶外廣告的突擊行動中,龍頭路108號畬家小吃店因在店門口亂張貼大型菜單式泡沫板材廣告,受到批評教育,菜單式廣告也被一并拆除;兩個星期后,又一次突擊行動,畬家小吃店因同樣的違規行為,再次被逮個正著,這一屢教不改的舉動,也讓畬家小吃店收到了工商部門今年以來,開出的首例針對違規戶外廣告店招的罰單。 然而,一個月過去了,畬家小吃店“卷土重來”。日前,記者再度經過畬家小吃店,卻看到了“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景象——張貼于外賣窗口上方、在被開具罰單當日拆除的橫式菜單式廣告重新貼了出來,甚至連第一次突擊行動中被拆除的、張貼于櫥窗上的立式菜單式廣告也一并重新貼出。批評、處罰,似乎從未在它身上發生過。 這一切,正像老蔡擔憂的,“戶外廣告違規,一方面,催濃島上本就過濃的商業氛圍,另一方面,更破壞了建筑立面,破壞鼓浪嶼人文環境。” [部門行動] 研究詳盡整治提升方案 違規戶外廣告店招這一多年頑疾,在鼓浪嶼整治提升中得到重視,工商等部門也正在著手開出“猛藥”。 “目前整治工作正穩步推進。”鼓浪嶼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春節前針對龍頭路、泉州路、福州路等違規戶外店招“重災區”的整治行動僅是萬里長征踏出的第一步,日前工商部門正加緊研究詳盡可行的整治提升方案,待方案敲定后,將抓緊落實,并嚴防違規戶外廣告店招回潮。 與方案研究同步進行的,還有覆蓋全島的摸底工作。“從上周開始,我們已著手全島違規戶外廣告店招的摸底工作,目前這一工作還在持續中。”該負責人稱,摸底工作覆蓋全島,且“一視同仁、深入細致”,對出現違規情況的商家,工商部門都會進行拍照建檔,而這些摸底信息將作為整治工作的重要參考資料。 該負責人表示,“按部就班”是整治工作的關鍵詞,而在整治行動過后,提升工作也將納入工商部門下一輪的工作重點。“整治都是為提升服務的,違規店招拆除后將如何規范提升,如何引導商家樹立規范的、與鼓浪嶼街區氣質相符的廣告店招,都是我們今后的工作重點。” 該負責人坦言,整治行動間隙,回潮現象確實存在,更有甚者,準備了多個廣告店招應對整治。“由于紙質店招制作成本低廉,一些小吃店商家一次性制作多個店招,檢察人員前腳剛走,他們后腳就又貼上了。”對此,工商部門已加大巡查頻率和力度,對違規商家進行勸阻和教育,防止違規店招死灰復燃。 【鏈接】 戶外廣告制作 有“硬指標” 依照去年4月1日頒布實施的《鼓浪嶼戶外廣告專項規劃》,鼓浪嶼的戶外廣告的風格、色彩、材料、數量等有“硬指標”,全島實行統一控制。 根據《規劃》,鼓浪嶼島上的戶外廣告類型,以平行于建筑物外墻和垂直于建筑物外墻的戶外廣告為主。傳統歐式鐵藝或木質小型廣告,精致、集約空間,景觀效果佳,強化鼓浪嶼的歐陸風情,可推廣使用;同時,《規劃》中還有聯排式商鋪一鋪一招、獨立式商業建筑只能有兩個以下廣告招牌、禁用高彩度高明度的色彩等規定。 《規劃》還對兩類廣告予以禁用,即落地廣告和屋頂廣告。 落地廣告,如支架廣告、廣告傘、造型廣告,體積較大、占用城市空間,嚴重遮擋建筑,造成城市景觀凌亂,應禁用;建筑屋頂設置戶外廣告,不僅影響鳥瞰景觀,還破壞建筑立面,同樣被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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