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陳思親?通訊員?翁玉蓮)昨日導報記者從電業部門獲悉,3月1日起,鼓浪嶼島上的用電抄表日期將統一變更為每月1日。 電業工作人員介紹說,此次鼓浪嶼充分利用遠程自動抄表技術,對用電抄表日期作了統一調整,主要是考慮與其他公共服務行業一樣,對電力客戶建立自然月結算電費的理念,方便每位電力客戶了解自己每一個自然月的實際用電情況以及用電交費習慣。比如,4月1日結算的電費,就是3月一整個月的用電費用。 抄表例日調整后,電費結算日期也作了相應調整,并統一電費違約金起算時間,居民客戶的交電費時間段為每月11日至25日,26日起開始算電費違約金;除居民外其他電力客戶的交電費期限為每月11日-15日,16日起開始算違約金。 |
相關閱讀:
- [ 02-27]角美至嵩嶼碼頭將開通公交專線 方便游客到鼓浪嶼
- [ 02-27]“最有文藝范”老夫妻游鼓浪嶼 有愛照片感動網友
- [ 02-26]鼓浪嶼加大環境巡查頻率 確保“臟亂差”不“回潮”
- [ 02-26]鼓浪嶼居民“庭院會議” 共同締造亮麗“社區園圃”
- [ 02-25]“最有文藝范”老夫妻游鼓浪嶼 有愛照片感動網友
- [ 02-24][采風~游記] 鼓浪嶼時光
- [ 02-24]違規店招使老建筑味道不再 整治將覆蓋鼓浪嶼全島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