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民告官”案追蹤 保障房申請戶終審敗訴
2014-03-12 07:3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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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3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廈門首例市民質疑保障房分配的“民告官”案終于塵埃落定。昨日,起訴的保障房申請戶終于拿到了終審判決書,他們敗訴了。 此前,本報曾報道過市民鄭女士等三名保障房申請戶狀告市建設與管理局。他們起訴說,從2012年4月提交申請至今,保障房分配一直拖延不決,拖了一年多時間,導致他們錯過島內房源,只能預約申請島外房源了。 廈門中院終審判決認為,根據《住房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保障房配售本身帶有一定的社會福利性質,它與《行政許可法》所規定的行政性質有本質的不同,因此,不能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來要求被告作出許可。此外,申請戶在輪候過程中,被告按規定進行保障性商品房配售工作,并于2013年8月在報刊上明確第六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不再配售島內房源,后來是原告自己不去參與預約登記。在這種情況下,被告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的行為并不違法。 因此,中院終審判決駁回申請戶的上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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