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3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盧超穎)今日上午,記者從廈門市中級法院消費維權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0-2013年廈門市法院共審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類民事糾紛案件320件(不包含房屋買賣糾紛、醫療侵權糾紛等),涉案標的總額 2504.5萬元。消費侵權糾紛數量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表明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增強。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近些年來,消費維權案件呈現出幾大特點。首先,消費侵權糾紛數量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其次,新類型消費侵權糾紛不斷出現,如網絡購物糾紛逐漸增多。第三,消費者生命、健康受損害的現象突出。 為此,廈門各區法院與消委會聯合出臺《建立消費者維權糾紛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機制的意見》,設立調處銜接工作室建立委托調解、邀請調解、指導調解制度,完善消委會調解的司法確認制度。 結合無訟社區工作。如思明區蓮前法庭立足轄區特色,依托無訟社區、無訟商圈的建設,與社區居委會、轄區工商所等建立訴調對接機制,積極參與人民調解,并及時司法確認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與廈門市思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嘉蓮工商所創建了“消費糾紛調處聯動機制”,將工商所12315消費者投訴案件調解與法院訴訟調解相銜接,聯調聯動,促進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的良性互動,將消費糾紛化解的關口前移。 此外,思明法院出臺相關制度,與廈門市思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協作開展建立多元化糾紛調解銜接機制,由區法院各民事審判庭與區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服務臺、街道工商所、消委會分會具體負責實施,對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性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消費者權益糾紛,可到法院進行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的效力。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大調解機制的建立,促進了“無訟商圈”的建設和發展。 民一庭庭長告訴記者,在社會實踐中,消費者往往處于弱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審判中公平分配舉證責任保護消費者權益,貫徹有約必守原則,促進商家誠信經營,并且慎用懲罰性賠償規則,依法公平保護消費雙方利益。 為此,廈門法院通過本網列出近些年典型的消費維權案例,希望通過這些典型案例指導消費者和商家防范風險,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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