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送到護理院卻沒能得到很好的照顧,不滿意婚介中心的服務要退錢被拒絕,這些糾紛最后都被認定為“侵權”,消費者因此獲得賠償。 在3.15維權日來臨之前,思明區法院從歷年維權案例中評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養老服務、婚姻介紹等成為關注新熱點,除了消費者自身維權意識提高之外,商家缺乏法律意識也是主要原因。 典型案例 護理院未告知病情,延誤治療 維權結果:院方存在過錯并違約,賠償3.9萬元并減少收費 林某于2009年被查出患有帕金森病、糖尿病等病癥,治療出院后,林某的家屬選擇了廈門某護理院,并與之簽訂入院護理協議。 2010年8月,林某因更換胃管后進食中出現嗆咳、咳嗽、伴氣喘、胸悶、胸痛等情況,送至醫院治療,后搶救無效宣告死亡。林某的家屬認為,入院護理期間林某多次出現發熱、冒冷汗等癥狀,院方消極對待,隱瞞林某病情和身體狀況,在林某更換胃管后出現異常,院方不僅沒有及時組織搶救,還未告知家屬,延誤了搶救時機,因此要求院方賠償損失30余萬元。 護理院辯稱,自己并不存在違反入院護理協議書的約定事由。 經司法鑒定,認為護理院對林某的護理行為存在一定過錯,與林某死亡之間存在間接因果關系,應賠償3.9萬元。同時,認定護理院實際提供的護理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參照司法鑒定意見,應適當減少10%收費。 |
相關閱讀:
- [ 03-14]2014年福州樓市3·15
- [ 03-14]3·15零距離體驗消費維權 視頻消費維權設了257個點
- [ 03-14]3·15去廈門家樂福體驗食品檢測
- [ 03-13]去年漳州3·15共受理咨詢申訴舉報近3萬件
- [ 03-11]3·15維權日變身“促銷節”莆田拉開促銷大戰
- [ 03-06]3·15,多少新煩惱多少老問題
- [ 03-06]3·15植樹節綠化宣傳活動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