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12歲女孩遭性侵很茫然 嫌犯被判處5年6個月
2014-03-19 08:0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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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3月1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洋欽 通訊員 李美霖)12歲女孩遭受侵害后,她也不清楚發生了什么,直到第三次被詢問時才說出了遭性侵的過程。 昨日,思明區檢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檢察科的檢察官通報了這起強奸案,該案嫌疑人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檢察官指出,目前學校、家庭對于未成年人的性侵害防范、性道德教育還很不夠。 遭遇性侵后 女孩很茫然 據檢察官介紹,案發當晚,強奸嫌犯高某飲酒后尾隨他人進入廈門市思明區某住宅樓,并至該棟樓203房間,用手掰彎門鎖的鐵皮,伸手將門內插銷拉開進入該房間,將在房間內熟睡的小花(化名)帶至相鄰樓房他的暫住處內,并與小花發生了性關系。 事發后,辦案人員在了解情況時發現,2002年出生的小花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性侵”,在遭受侵害后,她害怕、討厭,卻不清楚究竟發生了什么,直到第三次被詢問時才說出了遭性侵的過程。 發燒做噩夢 父母沒警覺 據了解,小花和父母住在一起,既非孤兒,也不是留守孩子。但案發后,小花的父母發現房門被撬,卻沒有第一時間問明小花受到何種傷害,直到案發多日后才報案。 而小花受侵害后出現了一系列不良反應,包括發燒、腹部疼痛、情緒低落、做噩夢、討厭男人、學習成績下降等,也均沒有引起父母的警覺。 更讓人遺憾的是,小花母親在清洗小花衣物的時候,也沒有在意她衣物上的污跡、血跡,這也直接造成該案相關物證滅失無法進行鑒定。 辦案檢察官分析,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后,痛苦、恐懼必然無可掩飾,倘若家長與學校不是只關心學生的課業,也能關切他們的心理狀況、行為異常,有定期溝通的渠道,小花的遭遇就會及時被發現。 檢察官提醒 要告知孩子人與人間的界限 檢察官指出,實踐中,性侵案呈現的在校生、低齡化特點印證了學校、家庭教育在這一問題上的缺位。師生、家長應提高對性侵犯罪的認識,并通過加強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女學生的教育,使其了解預防性侵犯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比如,家長在孩子入學前、與成人打交道前,應該告訴孩子人與人之間的界限,包括男女間的區別,身上哪些地方不能給別人看和碰觸等。同時要警惕“熟人作案”,家長要告訴孩子對于侵犯身心的行為要敢于說“不”、與身邊熟人的友好關系要設底線。 同時,要合理滿足孩子需求,不讓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另外,孩子有攻擊行為,特別是對隱私部位的好奇和攻擊行為,或是說出與性有關的臟話,以及對于與性有關的影視作品特別關注,都可能是遭受了性侵的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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