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結婚"不登記孩子成"黑戶" 父親上法庭討要撫養權
2014-03-23 07:54? 郭桂花?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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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海法)非婚生子,母親走了,父親想討要孩子的撫養權。可是通過什么方式進行親權確認,才能維護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呢? 邱某與小鵲相識后,于2007年開始一起共同生活,卻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2008年1月22日,邱某與小鵲非婚生育一子,取名為小邱。小邱出生后,這對情侶及其親屬一起養育孩子。 然而,好景不長,小鵲于2010年6月獨自離開廈門至今。邱某無法為兒子小邱辦理戶口,如此一來兒子成了“黑戶”,連上學都將成為問題,邱某遂將昔日戀人小鵲起訴至法院,訴求判令非婚生子小邱歸其撫養至18周歲。 另查明,邱某與其兒子小邱在廈門市中心血站正道司法鑒定所進行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邱某與小邱的親子關系概率值達99%。 近日,海滄區人民法院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認為:這對情侶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共同生活,其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小鵲經合法傳喚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辯意見,應視為其放棄抗辯權利。不過,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小邱出生以來一直隨父親邱某生活,而小鵲獨自離家后未盡做母親的義務,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應由邱某撫養為宜。故邱某要求撫養非婚生孩子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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