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附近都是居民樓 租不到廠房辦食堂 據了解,這是新港廣場一家公司的單位食堂。該單位的廖女士說,公司附近都是居民樓,沒有合適的廠房可以租來當食堂,只好在這里租房辦個小食堂,給三四十名員工做午飯,至今有兩年了。有住戶反映他們中午人多太吵,他們已經發短信提醒每位員工,盡量不要打擾居民。 廖女士說,由于公司規模擴大,半年后就會搬走。她說,煮飯的工作人員都會及時打開抽油煙機,夏天還會拿風扇吹,“以后會注意關緊廚房通道的窗戶,讓油煙不外散”。 將實地查看情況 整頓處理 記者從西堤別墅的物業了解到,該房子業主稱其出租房屋時也不清楚對方要做食堂。 物業表示,他們一直在協調此事,但無法直接干涉。他們會提醒其他業主,以后不能將房子租給單位食堂或者餐飲業經營者。 記者從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了解到,根據《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第35條規定,禁止在住宅樓新設可能產生油煙、噪聲污染的餐飲業和單位食堂項目,違反者將被責令關閉,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思明城管表示,筼筜中隊將實地查看情況,整頓處理。文/圖 記者 汪燕妮 實習生 楊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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