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6日訊 (記者 呂寒偉 樊文岑 王龍祥/文 葉允平/制圖梁漲磊/圖) 3月18日,“奇跡寶寶”出生的時候,他父母去世了。昨天,海滄警方通報該起事故的責任認定,土方車司機郭某財負全部責任。 據介紹,當日8時35分,郭某財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沿角嵩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馬青路口右轉彎時,輾軋右側同向行駛的由趙廷遠駕駛的一輛普通兩輪摩托車,造成車輛損壞,趙廷遠和妻子段利容當場死亡及當場出生的男嬰受傷。 海滄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經綜合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現場照片、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鑒定報告等證據,結合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最終認定:郭某財駕車超越前方右側同向行駛的車輛后右轉彎時,未注意觀察右側車輛的動態,妨礙了右側車輛的正常行駛,該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 郭某財駕車超越前方右側同向行駛的車輛后右轉彎時,未注意觀察右側車輛的動態,妨礙右側車輛正常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當事人郭某財負該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道路交通安全》第二十二條的第一款為: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郭某財的妻子顏女士說,正在考慮是否提起行政復議。 講述 肇事司機借錢買車 兩女兒哭著要打工 昨天,死者家屬和肇事者家屬都來到交警大隊。當導報記者撥通土方車司機郭某財妻子顏女士的電話時,她正一籌莫展,“我們壓力很大”。 肇事者郭某財是廈門海滄人,一位認識他的人介紹,郭某財的家庭條件較為一般。 顏女士說,他們家有兩個女兒,一個讀大二、一個讀高一,丈夫是一個20多年的老司機,開過公交車、搶修車,每個月工資2000多元,為了要貼補家用,今年春節前辭職。“我們借了30多萬元,自己買了一部土方車,出這樣的事誰也沒想到,誰也不愿意看到。”顏女士嘆氣。 得知父親開的土方車出事,兩個女兒很難過。“上星期日回來后,哭著說不讀書了,要出去打工,后來被勸住,每天都會打電話回家詢問情況。”顏女士說。 回想3月18日,顏女士說她見到丈夫時,他已經打電話報警,心情很低落,吃不下飯,水也沒喝,顧慮很多,后來被關進去了。 顏女士告訴導報記者,出事后,他們找親戚東挪西借,先拿出了3萬元,里面有82張50元。 賠償 高則超200萬元 少則逾100萬元 土方車司機負全部責任,司機要賠償多少錢?昨天,導報記者找到福建典格律師事務所陳書森,他替導報記者算了一筆賬。 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賠的錢包括:搶救治療情況的相關費用、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其中,最大的一筆是死亡賠償金。如果趙廷遠和段利容夫婦是非農業戶口或農業戶口但在城鎮生活工作一年以上,兩個人的死亡賠償金將達到160多萬元。 兩人若都是農業戶口,那死亡賠償金則為60多萬元。“有一個是非農戶口或農業戶口但在城鎮生活工作一年以上,另一個人賠償也可以參照較高標準賠償。”陳書森介紹。 其次是被撫養人的生活費,包括孩子和父母親。“奇跡寶寶”和哥哥姐姐都是兒童,算到18歲,將近50萬元,其中“奇跡寶寶”的撫養費用為20萬元。 算下來,最高的賠償額或達200萬元以上,最少也要100萬-200萬元之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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