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溫航)導報記者昨日從市財政局了解到,為確保民政救濟對象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正常開展,減輕精神病患者家屬負擔。市財政決定,從即日起,廈門民政救濟對象精神病人住院醫療費標準由每人每月9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床位費每月600元/人,護理費每月500元/人,醫療費每月4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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