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會員投訴健爾樂健身中心,質疑如此霸王條款 ? 宣傳單上誘人的效果圖。 廈門日報訊(記者曾嫣艷)效果圖很豐滿,可現實很骨感。這是會員黃小姐、葉先生等人對遷址后的健爾樂健身中心的評價,心理落差讓他們萌生了退卡念頭。沒想到,健身中心竟提出,要退卡,得先扣除購卡金額的15%作為“員工工資補償”。這是怎么回事? 黃小姐說,去年12月底,她在位于磐基中心的健爾樂健身中心辦了一張健身卡,年限兩年,費用5000元。辦卡時,會籍顧問告知她,該健身中心將遷往七星路樂都匯,并給她看了新址健身房的裝修效果圖。“效果圖很漂亮,但是搬過去后就不是那么回事。”她說,新的健身中心2月6日開業后,她去看了一次,當下就后悔了,“整體環境很差,器材也是舊的。” 黃小姐說,她當場就提出退卡請求,工作人員告知要扣除辦卡時的刷卡手續費和稅額,“一共要扣除200元左右,我同意,工作人員讓我過兩天再去辦理。一周后,他們說我超過退卡時間,還要扣除當初購卡金額的15%作為‘員工工資補償’。” 葉先生與同事于去年10月一起辦了四張兩年卡,每張卡的金額也是5000元。葉先生說,新店開張后,一些收尾工作仍在進行,所以他們四人一直沒有開卡,后來因為不滿意新健身中心的設施,也提出退卡,結果也被要求繳納“員工工資補償”。 記者兩次與健爾樂健身中心聯系,卻一直沒有得到回復。為何要扣除辦卡費用的15%?4日,一名自稱會籍顧問的女子說,會將此事上報給公司負責人,但從此沒有下文。昨日,記者再次致電該健身中心,也沒有得到回復。 【律師說法】 商家違約在先 客戶有權退卡 福建勤賢律師事務所的黃麗婷律師表示,該健身中心的做法沒有任何依據。根據新《消法》規定,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如果該健身中心提供的場所情況與辦卡時的承諾明顯不符,客戶有權要求退卡。對于退卡的費用,可由雙方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如果已開卡,由客戶承擔已使用期間的費用;如果未開卡,則不應由客戶承擔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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