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 法律上無“假離婚” 50萬補償協議生效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離婚后,趙強、王燕及孩子一直居住在一起,王燕還一直繳交水電費等,但這些事實都不影響雙方于2009年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的效力。趙強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無效。法院認定《離婚協議書》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應嚴格履行,因此判決,趙強應向王燕支付50萬元補償款及利息損失。 《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法官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履行了法律規定的行政或訴訟程序,就發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即使趙強和王燕存在假意離婚,但離婚登記卻已經實際生效,除非趙強能夠有充足證據證明離婚協議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 法官提醒,假戲真做過了頭,法律也由不得他們卸妝。法律上沒有“假離婚”,千萬要慎重。以“假離婚”來規避買房政策,房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造成另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風險,如果假戲真做,法律很可能無法助另一方一臂之力啦! 【延伸閱讀】 為分房子假離婚 假戲真做改不了 本想為了孩子多分一套房子,不料老公在外有了“小三”,“假離婚”竟成了真分手,4月3日,這事發生在廣西柳州。 據柳州晚報報道,阿洲和阿蓮是多年夫妻,當年為了單位福利分房,兩人商量假離婚,雖然名義上離婚,卻還一直住在一起。 阿洲如愿以償分得了單位的房子后,阿蓮要求復婚,可阿洲卻總是找借口推脫,他還常常夜不歸宿,阿蓮打聽后發現阿洲在外面有了“小三”。 阿蓮氣憤不已,找阿洲理論,“你有證據嗎?”阿洲一口否認,此后更是對她不理不睬。3日下午,阿蓮逛街路過柳州城站路,看到阿洲摟著一個女子,她當即沖上前,一巴掌打向阿洲身旁的女人。 “你這個狐貍精,敢勾引我老公!” “你干什么 !”阿洲急了,一把拉開阿蓮。 兩人因此大吵起來,路人連忙報警。 當地民警趕來了解情況。結果,阿蓮口里的“狐貍精”委屈地說:“我才是合法的妻子,我們已經領證了!” 多年的苦等換來這樣的結果,阿蓮欲哭無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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