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全市第一個領證,她真幸運! 昨天,37歲的陳女士領到了廈門市發出的第一份“單獨兩孩再生育服務證”,激動的心情難以抑制。陳女士本人在社區工作,是家中的獨生女,2007年她當上了媽媽,生育了一個男孩。 去年7月,“單獨兩孩”的政策公布后,她心里就一直希望能夠再有個女兒。兒子也經常湊熱鬧說,很想家里再有個小妹妹。不久前,省里的政策落地后,她就開始整理家中早就準備好的各類材料。 昨天是假期過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她一早就把全套材料都遞交到街道,想不到在吃午飯時,就接到通知說證件已經辦好。昨天下午,她穿著玫紅色的毛衣,一臉喜氣地領取了《生育服務證》。“太幸運了,而且領到的還是全市第一份單獨兩孩生育證!”她和丈夫都特別激動,感嘆辦證速度如此之快,完全在他們的意料之外。 熱點問答 ●什么人是符合政策對象? 夫妻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1.一方為獨生子女;2.雙方只有1個子女;3.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本省。 ●哪些人群可在廈門申請? 符合單獨兩孩生育條件,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可以根據以下兩種情形申請:(一)夫妻雙方戶籍在廈門的,可以向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二)一方戶籍在廈門,一方戶籍在外地市的夫妻,可以在廈門提出書面申請。 雙方戶籍都不在廈門的,不能在廈門市申請再生育審批。 ●有無設定生育間隔限制? 我省已于2012年12月取消生育間隔,本市符合“單獨兩孩”政策條件的夫婦可自主安排再生育的時間。 為保障母嬰安康,市人口計生委倡導市民:“單獨兩孩”政策是一項長期性的政策,沒必要“搶生”,請根據自身身體狀況,科學合理安排再生育時間,做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注重優生優育,迎接一個健康的寶寶。 ●生兩孩可享受多長的產假? 不少人關心,合法生了“老二”,產假怎么算?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享受產假98天”。 按照《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晚育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135天(4個半月)—180天(6個月),男方照顧假為7—10日。這是對生育獨生子女的一種優待和獎勵。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這種獎勵產假。 ●政策實施前已懷孕怎么辦? “單獨兩孩”政策實施之日(2014年3月31日)前,已經懷孕但沒有生育的夫妻,應按《福建省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補辦再生育服務證。 |
相關閱讀:
- [ 04-08]消除對“生二孩”的就業歧視
- [ 04-05]閩發布單獨兩孩配套銜接政策 4種情形視獨生子女
- [ 04-04]申請“單獨二孩”需承諾結扎于法無據
- [ 04-03]福建省衛計委焦點釋疑 合法生“老二”產假98天
- [ 04-02]“特招”欲公平 關口須前移
- [ 04-02]福建啟動“單獨兩孩”政策 “獨生子女”定義看仔細
- [ 04-01]福建省醫院醞釀再生育咨詢門診
- [ 04-01]“單獨二孩”的蝴蝶效應不會止于房地產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