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寫】 “希望有一天,我這拍客能下崗” 退休老攝友三個月舉報3500多條交通違法信息 本報記者 吳俊鴻 60多歲的老余(化名),是廈門“110拍客”中的一員。三個月來,他舉報交通違法車輛信息3500多條,幾乎占了整個110拍客群體舉報數量的三分之一。 既是愛好也是一份責任 “退休了,還能走能拍,就發揮余熱,當個交通督導員。” 老余平時愛好晨練和攝影,這種愛好,剛好和110拍客不謀而合——邊走邊拍。不同的是,之前拍風景比較多,現在還拍違法車輛。另一個因素,就是責任感,希望大家一起維護城市交通。 “我如今退休了,希望在還能走能拍的時候,發揮余熱,當個交通督導員。”老余說,每天清晨6點多,他帶上裝有“110隨手拍”手機出門,在晨練2個多小時的過程中,最多的一天,舉報了60多部交通違法車輛。 曾因舉報被司機追著罵 “違法停車,和刑事犯罪不一樣,只要不是特別故意,能勸的,我都勸他們離開。” 拍交通違法,肯定會“得罪”人。上周的一個早晨,老余在我市某主干道發現一部小轎車違章停在路邊,還擋住了其他車輛的通道。他拿起手機抓拍圖像并向警方舉報。想不到他離開后,一名中年婦女開著那部被他拍到違法的車子,氣沖沖地追上老余。中年婦女搖下車窗就開罵:吃飽了撐的,你又不是警察,憑什么拍我車子! 當然,也有態度好的車主,向他主動認錯,還說以后一定注意。老余說,做事要將心比心,他舉報交通違法有個原則:“明明附近停車場還空著,為了圖方便路邊亂停,該拍;但違法停車和刑事犯罪不一樣,只要不是特別故意,能勸的,我都勸他們離開。” 自己開車都盡力守規矩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大家不到處違法停車了,我也就‘下崗’了。” 老余自己開車多年,也被罰過一次。去年到第一醫院附近,因為新停車場還沒建成,實在沒地方停車,手上剛好有急事,他忐忑不安地將車子停在了路邊,結果,被貼了一張違法停車單。“吃了一張罰單,我就長了記性,以后只要是堵的地方,我就不開車,坐公交或者打車去。”老余說,不好停車的地方,他也堅持守規矩,不愿交通違法。 “我最大的愿望,是我們的城市交通秩序都好了,大家不到處違法停車了,我這個退休的人,也就不用當這個110拍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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