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思明區城市義工獎勵暫行辦法
為規范思明區城市義工的管理服務,嘉許義工對社會的貢獻,維系義工的工作熱忱和提升義工的服務質量,特制定廈門市思明區城市義工獎勵暫行辦法。
一、城市義工應在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的安排下積極參與各項義工服務工作。
二、城市義工從事義務服務期間應當統一穿上印有“思明城市義工”標志的紅色馬甲。
三、 城市義工主要承擔安老、撫幼、助殘、濟困等社會救助服務,參與改善社會生活的社會公共服務和公益性活動;參與重大災難、事故的救援活動。
四、每名注冊城市義工持有統一印制的《城市義工志愿行動服務手冊》,每次服務工作結束時,填寫服務記錄,由服務對象簽字確認,經由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認定。
五、根據義工服務時間和服務業績進行星級義工評選,義工服務時間累計直到30小時以上的、60小時以上的、120小時以上的、240小時以上的、480小時以上的,分別由思明區委文明辦授予一星級義工、二星級義工、三星級義工、四星級義工、五星級義工,頒發“星級義工證書”,佩戴“星級義工標志卡”。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社會反響良好或者累計服務時間較長的四星級以上義工,可獲得義工杰出貢獻銀星獎;服務年限長,社會影響大,成績顯著,貢獻很大的五星級義工,可獲得義工終身成就金星獎,由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頒發獎章和榮譽證書。
六、每年年底舉行城市義工工作總結及晉星、表彰活動,具體活動內容和形式由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根據每年實際情況制定并組織實施。
七、當注冊城市義工有需要時,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將為其提供情況證明;當注冊城市義工年暮、患病和有困難時,可以優先享受相應的義工服務。
八、注冊城市義工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參加義工服務和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注冊城市義工如有嚴重違反法律行為,予以除名,報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備案。
九、城市義工根據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的安排,在開展義工服務期間,造成服務對象或者第三方損害的,協會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但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與服務對象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服務對象在接受義工服務過程中對城市義工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應當支持受損害的城市義工向有關的服務對象追償損失,并提供必要的幫助。
十一、冒用思明區城市義工協會名義、標志和有關資料進行違法活動的,協會有權要求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暫行辦法自2012年12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