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文/圖)“買得起2000多萬元的別墅,卻拒付幾十萬元的中介費,他就是欺負我們中介!” 昨日,多名自稱被跑單的中介到廈禾路找一名買別墅的富商討說法,指責富商通過保安“跑單”,要求支付中介費。 中介怕富商躲避,從辦公室一直跟到廁所,堅持要對方“給個說法”。 不過,被指“跑單”的富商劉總說,房主并非只委托給一家中介,他有權選擇報價更低的中介。 一幢豪宅 賣了2800萬 名仕御園別墅區,是環島路上的第一個高檔別墅區,它位于思明環島路黃厝附近,小區內有豪華五星級會所“名仕會”。 此次引發中介費糾紛的別墅就在這個小區內,這幢別墅面積有400多平方米,剛開始,房主報價近3000萬元,后來降到了2800萬元。 自稱被“跑單”的中介來自合諧房產中介公司,據該公司中介何小姐說,去年年底,富商劉總找到他們,稱要購買別墅。于是,何小姐和同事小周先后帶劉總看了多處豪宅,其中包括名仕御園這幢別墅。 何小姐說,劉總曾問過她,如果促成交易,中介費要收多少。何小姐回答說,按行規要收2.5%,也就是70萬元。 劉總是一家投資公司老板,他昨天當著導報記者的面,承認確實曾跟何小姐去看過這幢別墅。 一個保安 攪黃了買賣 據何小姐說,當天看完別墅后,劉總開車先離開別墅,而她跟同事則步行往小區外走。但令她意外的是,當她步行到小區門口的保安亭時,發現開車先走的劉總正在找保安說話?!八0擦牧藢⒔雮€小時,我當時就懷疑他想通過保安跑單?!焙涡〗阏f,事后她打聽到,這名保安也有房主的聯系電話,還給房主的下屬打了電話,商談相關事宜。 盡管如此,何小姐還是多次與劉總聯系,幫助劉總跟房主談價格。最終,何小姐談到的價格是2800萬元。 不過,后來何小姐發現,房主突然把房子賣出去了。一打聽,才知道今年3月25日,劉總已經和原房主交易了,還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了相關手續。“這就是跑單!70萬元的中介費,怎么能就這樣飛了?”于是,何小姐和同事多次找劉總討說法,但雙方始終未能談攏。 中介無奈 上門討說法 昨天,何小姐無奈之下,只好帶著多位同事來到劉總在廈禾路的辦公樓討說法。為此,劉總還報了警。警察到場了解情況后,建議雙方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隨后,何小姐及其同事再度與劉總進行了溝通。導報記者在現場了解到,劉總確實曾找過保安。但劉總說,最終促成交易的不是保安,而是保安介紹的另一家中介。當導報記者問劉總,最終促成別墅交易的是哪家中介,他又付了多少中介費時,劉先生表示“不便透露”?!胺恐魑辛撕脦准抑薪椋⒎菍⒎孔营毤椅薪o何小姐。”劉總說,因此,他有權在幾家中介之間選擇一家報價最低的。因為另一家中介報價更低,雖然后來何小姐也向他報價2800萬元,但已經太晚了。 但何小姐質疑說,劉總與原房主交易時間是3月25日,而她的短信記錄顯示,她報價2800萬元的時間要早得多。也就是說,跑單的原因并非因為報價。直到導報記者截稿時,他們雙方仍在協商。 現象調查 “跑單”屢見不鮮 中介沒委托書很受傷 “跑單”在二手房市場上屢見不鮮,招數也是層出不窮。 導報記者從法院獲悉,最近廈門兩級法院受理的跑單案件越來越多,有的人簽購房委托書故意用化名,還有的人看房后找另一家中介購買。此前,導報還曾報道過一中介憑一紙《看房書》連告13位跑單客戶的系列案件。此類“跑單”官司,中介大都“輸多贏少”。 為了預防“跑單”,房產中介通常會要求購房者在《看房書》上簽字確認,一旦發現跑單,只要買方簽過看房書,無論是買賣雙方自行交易,還是買方通過其他中介成交,均會向買方索要中介費。 但是,多數中介的“軟肋”就在于只有購房者一方的《看房書》,沒有房主的《委托書》。 一家房產中介負責人說,目前很少有房主在委托中介賣房時愿意與中介公司簽訂《賣房委托書》,大部分的情況是房主打個電話就將房子委托給中介出售,即房主普遍采取口頭委托形式。因很多房產投資者為了盡早脫手,通常選擇“一房多售”,即將一套房產委托給多家房產中介出售。這種口頭委托,埋下了隱患,也為客戶跑單創造了機會。 專家說法 “跑單”加大交易風險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健雄:應當說跑單、跳單是一種違約責任。買房人越過中介私下交易的行為,不僅有違誠信原則,更是違約行為,同時也加大了交易的風險。由于跳過了中介,一旦房產交易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買賣雙方就不得不直接面對繁瑣的維權事務。不然中介至少還得承擔一部分責任。由于現在房產中介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范圍,已遠遠超過了單純提供締約機會的居間,呈現更多的經紀色彩,因此,房產中介合同必須十分規范,要明確每一項服務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 律師說法 拿什么來證明“跑單”?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客戶“跑單”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在中介帶去看房后,私下與房主簽約;二是看房后,再找一家小的中介公司,這樣可以支付更少的中介費。 我代理的房產官司中,跑單糾紛是最多的。這類案件,法院判決結果不一,證據是決定官司勝負最主要的因素。 如何取證?我認為,看房委托書和房主的授權書是最重要的證據,如果缺少這兩份證據,中介公司打贏官司的可能性就不大,除非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房主同意由這家中介公司代為出售,并且中介確實帶跑單的客戶看過訟爭房屋。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提供與房主的通話記錄,以及帶其他客戶看過房屋的證明、照片、視頻資料等來證明。 相關新聞 一中介從業十年打30場跑單官司 因租賃廠房跑單,近日,一家公司一審被判支付8萬多元中介費。 最初,擁有廠房的房東與廈門一家中介公司簽訂《出租委托書》,委托中介出租一處廠房,并約定業主不得私下與客戶交易。 幾個月后,要租房子的羅總與中介公司簽訂《看房委托書》。在看廠房過程中,羅總顯得很感興趣,有十年中介經驗的連某覺得羅總很可能看中了這棟廠房。事后羅總卻說不租了。 兩個月之后,中介連某打聽到羅總租下了廠房,自己被跑單了。為此,連某十分氣憤,就將廠房的業主與租賃人告上法庭。歷經4次庭審,一審法院判決要求羅總公司支付中介費8萬余元。 據介紹,連某在從事中介工作的十年中,竟打了近30場被跑單的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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