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1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文/圖)投資幾百萬元建冷庫,經營多年后,卻因周圍新蓋了民房,冷庫就要關門? 近日,廈門恒韜冷凍設備有限公司為此狀告集美區安監局,要求撤銷該局的《現場處理決定書》。“冷庫建在前,民房蓋在后,為何不管民房,只管拆冷庫?”昨日,恒韜公司負責人廖女士向導報記者反映說,此舉對企業不公平。 一紙決定書 叫停一冷庫 “為了建冷庫買設備,我們投資了300萬元。”廖女士說,這些錢都是通過向親友借款、銀行貸款等途徑籌集而來。 恒韜公司的冷庫位于集美區后溪下莊村,五年多來,冷庫與周圍居民相安無事。去年7月份,集美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對恒韜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恒韜公司存在安全隱患,立即要求整改。 數天后,安監局復查,發現恒韜公司雖進行了部分整改,但制冰車間與東面民宅的距離不足5.3米,與西面空置建筑的距離不足3米,仍不符合《冷庫設計規范》中關于防護距離的規定。隨后,安監局開出《現場處理決定書》,責令恒韜在液氨轉移前暫時停止生產活動。 冷庫沒有液氨,就沒法生產。這一決定,相當于讓冷庫永久停產。為此,恒韜公司近日將安監局告上法庭。 投資300萬 損失誰承擔? 恒韜公司說,冷庫周圍的民宅是2010年后陸續建成的,晚于恒韜公司冷庫建成時間,這才客觀上導致了冷庫與民宅距離較近的現狀。現在,在公司大規模投入后,來要求拆除冷庫,無疑會給企業造成巨大損失。 而且,退一步說,冷庫與民宅較近也并不違法。因為,安監局引用的《冷庫設計規范》是在冷庫建成后才頒布的,在冷庫建設時適用的舊的設計規范中,并沒有衛生防護距離的明確規定。另外,盡管新的《冷庫設計規范》中對防護距離有規定,但該規定是推薦性標準,不是強制性標準。 不過,集美區安監局相關負責人對導報記者說,他認為無論冷庫是何時建的,只要冷庫現在還在生產,就要遵守新的《冷庫設計規范》,恒韜公司的冷庫離民宅太近,存在隱患,必須搬走。 近日,集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恒韜公司的訴求。恒韜公司不服一審,近日又向市中院提起上訴。目前,中院已經受理。 廖女士說,如果冷庫無法使用液氨,就只能整體搬遷。而一旦搬遷,投巨資建的冷庫和冰池只能拆除,設備也會受損。由于已投入300萬元,現在搬遷,無疑會讓公司陷入破產境地。一旦公司破產,她不但無法維持工人生計,自己也將面臨債主逼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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