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汽車消費糾紛向來是投訴的重點,今年以來,廈門的汽車類糾紛同比增加兩成!昨日,廈門150多家汽車專賣店、4S店前往工商局“補課”,學習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廈門工商部門共接受汽車行業消費糾紛230件,同比去年增長約20%。其中,質量類糾紛80件,合同類糾紛82件,售后類24件,價格類糾紛4件。 昨天,廈門工商專業分局舉辦了汽車經銷行業法律法規培訓,一大早,300多名各大經銷商相關負責人走進課堂,學習新《消法》。 新《消法》加大了對消費者保護力度,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作為汽車經銷商,肩負著保障消費者安全、缺陷信息報告、告知和召回、“三包”等義務。 其中,關于缺陷產品的舉證責任方面,新《消法》規定舉證責任可倒置,即由車商來舉證證明產品沒有缺陷。這一點,《福建省實施〈消法〉辦法》也明確:商品和服務質量難以檢測、鑒定的,經營者應當提供證明該商品和服務無質量問題的證據,經營者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外,經營者將不能以格式條款等方式免責。比如,目前很多買車合同中注明的“只能在指定點維修”或“不在指定點維修廠家不承擔質量擔保責任”,都屬于這一范疇,消費者今后買車時遇到這樣的條款,可以向車商提出異議,或者直接向工商部門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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