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 明明有定價,卻自創“套餐”另外收費。對于這樣的行為,物價部門將按規定進行查處。本報針對路面停車收費進行暗訪調查的系列報道,不僅得到市物價局的肯定,思明、湖里區相關街道下屬的國有企業也非常重視,并作出答復。 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獲悉,12358價格舉報投訴熱線已正式受理本報反映的舉報投訴,一旦查實收費單位存在價格違法,將依法嚴處。按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無法查明違法所得的處罰款5萬元至200萬元。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可獲得最高一萬元的獎勵。 物價部門 為何投訴許久才答復? 市物價局:停車亂收費舉報量太大,忙不過來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在12358價格舉報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晚報的報道詳細陳述了暗訪經過,因此可受理這項舉報投訴。 工作人員介紹,登記了投訴信息后,還得由負責人填寫審批意見,審批通過后再派給辦案人員,辦案人員安排時間處理。因為每天投訴件很多,只能根據事件的輕重緩急,來決定先辦哪些投訴件,每個舉報投訴件的處理期限為30天。工作人員說,辦案人員立案后,會馬上聯系記者。 本報市民熱線接到不少讀者反映,說向市物價局12358價格舉報熱線投訴后,要隔很長時間才有答復。對此,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解釋,舉報要素齊全才能受理。由于辦案程序較嚴格,有些市民不太了解導致誤會,甚至還有的打電話來發脾氣。 關于停車場收費的舉報投訴量,長期以來都“名列前茅”。“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太多了,有時候忙不過來。”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相關負責人解釋。 變化 下月起收到的舉報 7個工作日內答復 “罰單”開出后15日內送出獎勵,最高一萬元 從下個月起,市民投訴舉報的處理周期將大大縮短。將于5月1日起實施的《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要求,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舉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是否受理或者轉辦,舉報辦結后15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相關的處理結果。如果投訴舉報是書面形式并提供相關證據的,將優先處理。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如有違法所得將沒收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如沒有違法所得(無法查清)則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人實名舉報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有明確舉報對象和具體違法事實,且舉報事項事先未被價格主管部門掌握,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并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將予以精神及物質獎勵。 獎勵分三個等級,其中市級價格主管部門給予的獎勵最高5000元,省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查處的舉報案件最高獎勵10000元。獎勵應在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送出。 以上辦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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