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6月開始,廈門的營業稅成本利潤率要調整了,各類行業企業的營業稅將會變動。21日,廈門地稅在其官網上宣布,擬對營業稅成本利潤率作調整,并公開征求廣大納稅人意見。據了解,這也是廈門地稅首次對外公開征集意見。 銷售不動產調整為15% 什么是營業稅成本利潤率?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納稅人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視同發生應稅行為而無營業額的,可以按下列公式核定:營業額=營業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隨后規定對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成本利潤率在5%—20%的幅度內,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據此,廈門地稅局擬對營業稅成本利潤率作如下調整:建筑業為8%;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服務業為10%;娛樂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不含銷售保障性住房)為15%;銷售保障性住房為5%。 多數企業稅負持平或減少 導報記者注意到,本次調整的幅度很大,根據廈門現行的營業稅成本利潤率規定,“營業稅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成本利潤率定為10%”,所有的行業都是捆綁式的“一視同仁”。“但實際情況中,各個行業的利潤情況相差很大,本次調整準備按照四個行業分為四個利潤率檔。”廈門一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部負責人透露,此舉有利于根據各行業利潤高低來調整稅收,將更加合理。 通過公式可以看出,成本利潤率越高,計算出的企業營業額就越高,相應繳納的稅款也就越多。對比現有10%的成本利潤率,在同等計算條件下,大部分企業的稅負持平或減少,比如:建筑業、銷售保障性住房行業將會少交稅,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服務業稅負持平。而娛樂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不含銷售保障性住房)則會多交稅。 盡管調整方案還未最終確定,但實施時間已經確定,調整后的營業稅成本利潤率從2014年6月1日起執行,目前營業稅成本利潤率的調整正征求廣大納稅人意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14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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