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抓獲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的犯罪嫌疑人 4月15日,海滄公安分局、廈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在湖里、海滄搗毀一個特大傳銷團伙,抓獲艾某林、陽某君等18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達5000多萬元。這是今年以來全省破獲的最大的一起特大傳銷案件。 海西晨報訊(記者 于婧媛 通訊員 廈公宣)名校化學專業高材生卻走上傳銷道路,一直到被抓時,仍然做著他構造的“傳銷帝國”夢。審訊時,他要求和民警辯論,還讓民警加入他的傳銷團隊…… 4月15日,海滄公安分局、廈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在湖里、海滄搗毀一個特大傳銷團伙,抓獲艾某林、陽某君等18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達5000多萬元。這是今年以來全省破獲的最大的一起特大傳銷案件。 今年年初,海滄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在海滄轄區活躍著一伙以江西籍人員為主的傳銷團伙。該團伙以所謂的“自愿連鎖經營”為誘餌,采用拉人頭、多層級計酬方式,誘騙江西同鄉、親友到海滄未來海岸一帶從事傳銷活動,參與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市局經偵支隊三大隊與海滄經偵大隊成立專案組共同開展偵查。專案組通過大量的走訪調查工作,查清了該傳銷組織的主要情況和體系架構,并掌握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和活動規律。 4月15日,專案組出動50多名警力,兵分6路,對各主要對象和傳銷窩點進行撒網布控和沖擊,分別在湖里、海滄6個窩點抓獲艾某林、陽某君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嫌疑人員18名,繳獲大量用于傳銷活動的授課材料、筆記本、傳銷人員名單、手機、電腦、銀行卡等物證、書證,凍結銀行賬戶13個,涉案金額達5000多萬元人民幣。 目前,艾某林、陽某君等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這個傳銷組織是如何對參與者進行洗腦的?記者從警方獲悉,該傳銷組織有四大洗腦“絕招”。 宣揚3年能賺1040萬元 第1招 該傳銷組織打著“自愿連鎖經營”、“純資本運作”的旗號,以做海鮮、水果等生意為幌子,從全國各地發展人員加入該傳銷組織,通過上課、洗腦取得發展下線資格。 他們宣揚“1040陽光工程”,稱如果做得好,3年就能賺1040萬元。他們實行“五級三進制”,新人剛加入時至少用3800元購買一份“產品”(其實無實物),并簽訂責任認定書,就算加入團隊。要成為最基層業務員得買69800元的產品,其中5萬元被上級抽走,剩下10%用于所謂交稅(其實是被老總私自瓜分)。每拉進一名下線,約可獲得6000元提成。 傳銷組織宣揚,當老總可以每月有6位數的收入,還可以經常參加全國工作會議,到外地旅游。當普通業務員,只要認真做,可以“住島內,喝咖啡,開寶馬”。他們還聲稱,他們這項“事業”得到政府支持,在廈門租房、吃、住、行拉動當地經濟。 一些傳銷人員被抓后由于證據不足被放出來,反而成為他們宣傳的工具,稱:“由于做傳銷的人太多了,受到政府宏觀調控,所以,一些經理會被抓走進行開會教育。” 貸款買寶馬炫耀“成功” 第2招 該案還有一個關鍵人物是饒某(女,30多歲),她是艾某林的下屬,3年前通過網絡聊天認識艾某林后來到廈門。她和艾某林二人各自有家庭有孩子,卻在艾某林構建的“傳銷帝國”中,變成了艾某林的情人。 艾某林給饒某買寶馬車以資獎勵,饒某成為傳銷人員中的“勵志姐”。通過發展下線,饒某成為“二當家”。饒某經常開著紅色寶馬車到各個分點炫耀。如果剛加入的業務員對這份“事業”有所懷疑,她就會開車帶對方到島內的咖啡一條街喝咖啡,炫耀自己“住島內,喝咖啡”的生活。 民警介紹,其實這些都是傳銷人員編織的“泡沫”,他們活在虛榮和幻想中。饒某的寶馬車其實是貸款3年買的,目前只交了10多萬元。饒某和姐妹3人合租在東渡一個小區里,屋內家具簡陋。 住高檔小區滿足虛榮心 第3招 為什么該傳銷團伙要住在高檔小區未來海岸?民警告訴記者,這一方面是為了滿足參與傳銷人員的虛榮心,讓他們覺得未來很有希望。另一方面是因為團伙成員認為,該小區名字寓意很好,意味著將來很有發展前景。 此外,傳銷組織高層還對底下的成員宣揚,他們這項“事業”有海滄東宮的神明保佑。 傳銷組織中一些成員搬離海滄,向他人炫耀自己已經在島內買房,其實只是搬到集美租住。 實行“家庭式”管理 第4招 辦案民警調查發現,該組織內部制度健全,管理嚴密,分工明確。他們制定了約束下線成員的《生活經營管理20條》和《房間制度》等規章,要求傳銷人員互相監督,共同遵守。 傳銷組織將參與者小范圍集中居住,實行“家庭式”管理。每個“家庭”八九名成員,由一名“家長”管理監控,內部人員之間按上下線嚴格實行單線聯系,日常活動以“家庭”為單位,不得打聽本“家庭”之外其他成員的情況,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外出,甚至規定不得看電視,不得打牌、飲酒,嚴禁在公司內外談情說愛及進行其他不自律行為等。對違反規定的輕則罰款,重則開除出組織。 傳銷組織還規定,成員不得將紙質材料留在房間里,要記在腦海中。對于被公安機關約談的成員,每天都要開會,反復洗腦。 民警審訊室激辯“傳銷控” 今年30多歲的艾某林是南京大學化學專業高材生,曾加入某大型公司到國外開展化學工程試驗。可是他3年前卻陷入傳銷無法自拔。直到被抓時,他仍然向民警灌輸洗腦理論,和民警“講道理”,要求和民警辯論。海滄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林堅和傳銷老總艾某林在審訊室展開了一場辯論。 艾某林:我們進行“自愿連鎖經營”、“純資本運作”,沒有賣產品,不害人,所以不違法。 林堅:沒有推銷產品比推銷產品更惡劣,你這一開始就是騙人。 艾某林:我們是守法公民,我們能夠在3年達到1040萬元的收入,可以給廈門帶來可觀的收入,促進廈門經濟發展。 林堅:你宣揚的3年達到1040萬元收入實現了嗎?你手下200多人到現在發家致富的有多少?公司里不許談戀愛,你和饒某之間是怎么回事? 艾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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