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店家涉案金額達數十萬元 據了解,KTV、娛樂場所侵權的案件在全國范圍內屢見不鮮。在大多數判決中,多以被告按每首歌曲500元至1000元的價格對原告進行賠償,并要求從其曲庫中刪除涉案音樂作品。而在實際情況中,部分經營者多次被起訴,但仍然拒絕履行相應責任,甚至將被刪除的歌曲重新入庫使用。 歸其原因,有業內人士表示,因以前案件涉案金額不大,大約在幾萬元至十幾萬元之間,違法成本低,訴訟完成周期長,有些違法店家就鉆法律空子,能拖就拖,能躲則躲,致使權利人也無可奈何。 影響更為惡劣的是,在廈門有部分KTV店家不但沒有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版權費,還以版權費的名義向來店消費的顧客收取每間包廂5元的額外費用,這樣的做法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更是對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褻瀆。 據可靠消息,今年起,音集協將加大在廈門的取證力度,取證歌曲從200余首增至近千首。這樣一來,當KTV店家因拒不繳納版權費被告上法庭時,涉案金額將達到數十萬元,違法成本大大增加。 記者通過調查也發現,在國內其它城市,也存在類似店家在出現違法侵權并屢教不改的情況后,被法院強制查封非法使用的音像作品和執法部門上門查處侵權曲庫的案例,從而加大了違法侵權的打擊力度。 拒繳版權費可能遭到雙重訴訟 據了解,店家向國家批準的唯一集體管理組織音集協繳費后,如遇到個體小權利人維權,則視為店家無惡意侵權情節,法律認定上應為免責或承擔較輕的責任。目前,全國95%的音像作品版權都由音集協統一管理,娛樂場所、KTV經營者想要合法使用音像作品就必須向音集協繳納版權使用費。剩余5%左右的音像作品版權為小權利人持有,這也意味著個別拒不繳納版權費的店家可能遭到音集協和其他權利人的雙重訴訟。 此外,向音集協繳納了版權使用費的經營者如果遭到協會外其他權利人起訴,音集協也會負責解決(包括應對訴訟及經濟賠償等),以此也是保障了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去年廈門部分繳納版權使用費的店家被小權利人起訴,音集協全部進行了相應的應訴和賠償事宜。其中,廈門雅都KTV、廈門市哈樂娛樂、廈門畢思特娛樂在小權利人的訴訟中,因特殊情況,被法院強制執行了共9.3萬元的款項,近日音集協也已履行了承諾,將這筆與被執行款相同金額的款項退還給店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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