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沉酌/文 黃財武/圖)男子酒駕喪命,酒友要不要承擔責任?近日,海滄一男子因酒駕身亡,其家人將他的五名酒友告上法庭。 經法院調解,五名酒友最終賠償8萬元。法官說,只要能夠證明死者喝酒出事與勸酒者勸酒之間有直接關系,勸酒者就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 悲劇 男子酒后駕車身亡 車友相約飆車,沒想到竟會飆出人命。 去年5月12日凌晨,天氣晴朗,小毅和車友小林等六七個人在QQ群里約好,一起到五緣灣喝酒飆車。 當天晚上,他們每個人都駕駛一輛高檔摩托車,一路競速,到了五緣大橋后,他們在橋下找了一家燒烤吧喝酒、吃燒烤。 美味的燒烤加上香醇的啤酒,大家的興致也被提了起來,聚會也漸漸進入了高潮。幾名朋友一直喝到隔日凌晨后,小毅先走出燒烤吧。醉醺醺的小毅出門后,并沒有去開自己的摩托車,他摸索著騎上了朋友小林的雅馬哈摩托車。 剛好,小林摩托車鑰匙沒有拔下來,就插在車上,于是,小毅一踩油門,摩托車就飛速前進,而悲劇也在此時上演。 他駕車行至五緣大橋南側下橋路段,失控后倒地滑行,隨后,車撞到中央隔離石礅以及隔離綠化帶,小毅當場身亡。 慰問 酒友主動上門被問責 小毅死后,留下了年輕的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女兒,最小的女兒才4歲。 剛開始,家人還找不到小毅的幾名酒友,一時無法問責。因為,事故發生后,幾名酒友并沒有報警,也沒有做筆錄。 但是,事發幾天后,幾名酒友自己覺得過意不去,就相約一起上門,要慰問一下小毅的家人。 于是,酒友們就一起湊了幾千元紅包上門。結果,到了小毅家里,小毅家人就讓他們去交警那做筆錄。 小毅家人一拿到筆錄后,就將五名酒友告上了法庭。小毅家人起訴認為,當晚參加聚會的其他五個人都有責任,要求他們共同賠償小毅的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的生活費,共計75萬元。 爭議 死亡損失由誰來擔? 小毅家人說,相約飆車本來就是危險的違法行為,而五名與小毅相約飆車的酒友明知廈門島內禁摩,仍然與小毅一同在道路上競速,駕駛的還是大排量摩托車。他們明知酒后不得駕駛機動車,也應當預見到酒后駕車的嚴重后果,卻沒有對小毅進行有效勸阻。 另外,小林未妥善保管其摩托車,停車后將車鑰匙插在摩托車上,留下隱患,導致小毅獨自酒后駕駛大排量摩托車上路飆車發生事故。 因此,小毅家人認為,五名酒友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過錯責任,應承擔小毅交通事故死亡所造成損失中50%的賠償責任。 但是,五名酒友卻辯解說,他們當晚曾阻止過小毅駕車,只是小毅趁他們不注意時,偷偷開走了小林的車,才導致悲劇的發生。 酒友們還說,小毅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曉酒后無證駕駛摩托車存在著巨大安全隱患,但他仍然實施該行為,是導致這起事故的主因,交警部門也認定小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法官說法 酒后出事酒友有責 法官說,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只要能夠證明死者喝酒出事與勸酒者勸酒之間有直接關系,勸酒者便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本案中,小毅對自己的死亡有主要過錯,可以減輕酒友們的責任。因此,在這起案件中,小毅需要自行承擔主要責任,剩余的責任則由酒友們按過錯責任比例承擔。 責任比例如何分擔?對此,法官說,要看具體情節,如有沒有勸酒,有沒有制止酒后開車,或者有沒有縱容酒后開車。結合本案具體情況,法官認為,本案當中五名酒友應承擔的責任比例不超過15%。 最終,經海滄法院調解,五名被告共同支付8萬元賠償金給小毅的家屬。 律師說法 舉杯共飲責任不輕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說,飲酒過量會致人體健康受損乃至死亡應是一般人的常識,作為共同飲酒人均應預見到飲酒過量可能發生的危險和損害,采取最必要、最適當的方式控制飲酒帶來的損害,這是共同飲酒人應負的合理注意義務。 所以,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故意灌酒、威脅喝酒等,導致飲酒人死亡的,已明顯違反了合理注意義務,灌酒人應作為侵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且,在特定的情況下,如故意通過強迫他人喝酒從而使他人身體受損或死亡的,灌酒人可能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宴請方對酒友負有法定的合理注意義務,該注意義務包括勸阻飲酒頻率過快、飲酒數量過大的義務,以及酒后的積極救助義務、勸阻酒后開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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