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吐槽 案例1 買車合同一式兩份 內容竟然不一樣 “這個事情希望能讓社會討論一下,也給消費者提個醒。”陳女士說,手里合同竟然跟4S店存檔的不同,導致維權難。 陳女士說,2012年,她在機場奔馳4S店買了一輛車,當時簽的貸款購車合同包括主本、副本和附件三部分,每個部分都是一式兩份的,主合同和附件都存在貸款銀行,她持有復印件,副合同一式兩份,她跟車行各執一份。她的合同在車價的后面有括號備注“合同價包含壹萬貳仟元維修費”。 陳女士說,這輛車她開得少,去年她才去換機油。未料,當時她竟然被奔馳4S店告知贈送維修費是2000元,而不是12000元。一翻合同,結果發現她和車行各執一份合同,竟然是不一樣的。 “誰會想到兩份合同的內容會不一樣呢?”陳女士說,她當時把一份合同大概看完之后,就把兩份合同都簽了。她至今不明白,這兩份合同是從一開始就不一樣,還是車行之后又偽造的。此后,她多次打電話給客服,客服小姐一直說要處理,但一直沒有人回復。 陳女士覺得,自己遭遇了新型詐騙。她提醒所有車主,遇上這種情況,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合同條款要看清楚。 案例2 改裝大包圍未入險 4S店不告訴你 劉女士也撥打本報電話,訴說購車郁悶事。 3年前,她在中達豐田4S店購買了一輛豐田銳志。購車時,銷售人員說,車改裝了大包圍,目的是外觀更好看,防護更到位。但購車半個月后,因刮擦去維修時,劉女士發現問題——改裝的大包圍不能報保險。全要自己自付,得3000多元! 劉女士十分氣憤,因為買車時,銷售員根本不曾講到這一點,她在首次辦理保險時,沒有將改裝的大包圍進行入險,現在再想辦已經晚了。 劉女士想換回之前的大包圍,但遭到車行拒絕,理由是“已經進行垃圾回收了”。 但劉女士一位從事汽車銷售的同學告訴她,實際上,4S店卸了原裝的大包圍,再進行二次售賣。經過測算,如果劉女士想要把車頭、車尾的包圍都重新換回原裝的,要花1萬多元。 讓劉女士吃啞巴虧的還不止這一件。該4S店還強行收取掛牌費。劉女士購車后,通過朋友掛牌成功,她要求車行返還所謂的掛牌費,車行直接回復說,掛牌費1000元已經被一線工作人員分了,沒法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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