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文 鄧若胥/圖)一個初中文化的農民,披上了警察的“外衣”,竟然有10多個女孩動心,爭相投懷送抱,還被騙財騙色。 近日,這名“神奇農民”因犯盜竊罪、招搖撞騙罪,在思明區法院受到審判。 假警察住進女孩家 受害人吳小姐(化名)是在微信上認識馬某的,當時,她剛剛做完人流,情緒很低落。馬某乘虛而入,每天對吳小姐噓寒問暖。 馬某自稱是“刑偵中隊”民警,微信簽名寫上“有事找民警”。幾次交流過后,這個會關心人的“民警”很快就贏得了失意的吳小姐的芳心。 于是,馬某輕而易舉地住進了吳小姐家。數日后,他陪吳小姐一起逛街,先騙吳小姐為他購買了一件昂貴的衣服,然后假裝體貼幫吳小姐“拎包”,趁人不注意拿著包溜之大吉。當天,吳小姐的包里裝著15000元現金和一部蘋果手機。 經查,30歲的馬某,從前年年底至去年3月份,在短短四個月時間里,利用微信騙了10多個女孩。 真騙子騙財又騙色 馬某沒有固定的住所,“暫住”過10多個女孩家,有的女孩在認識當天就把馬某帶回家住在一起了。 其中,受害人劉小姐在與馬某戀愛同居后,不但自己的錢財被騙走,連母親的錢也被馬某騙走。馬某先是以資金周轉不靈為由,騙走其10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隨后,他又找上劉小姐的母親,以“要買豪車”為由,騙走3000元。 被騙的女孩大多是25歲到32歲之間的打工者,有的因交友迫切,有的則是需要人關心的“失意女”。 馬某不僅騙財騙色,他還直接竊取受害女孩的財物。有時,他與受害女孩同居后,借“暫住”女友家中的機會行竊。 數罪并罰獲刑四年 馬某還有一個常用手段,用微信交友認識女孩后,以相約吃飯為借口見面,再以手機沒電借對方手機的方式,拿走手機就跑。 如去年1月21日下午,馬某冒充民警,用手機微信約被害人趙小姐到咖啡廳見面,然后趁對方離開座位時,盜走對方的iPhone4手機和一個背包。他采用這樣的“約會”方式,至少偷走5名女子的手機。 去年3月8日,馬某在呂嶺路被思明警方抓獲。 近日,思明區法院審理后認定,馬某竊取他人財物,價值計31755元,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此外,他冒充警察,騙取他人財物,價值16330元,其行為還構成招搖撞騙罪。數罪并罰,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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