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偷手機被抓 龍某是貴州人,45歲。 5月24日中午12點多,當他在集美一輛公交車上偷東西時,被反扒隊員小范撞見。小范認識他,算是“老扒”了,以前抓過幾次。小范藏在人群中,觀察著龍某的一舉一動。很快,一部手機就到手了,龍某和同伙吳某使個眼色下了車。 小范也下車緊緊跟著,等待其他隊友到位后,找一個合適的抓捕時機。龍某果然老到,一下車就直奔車站后面的一個采石場。“扒開石頭把手機埋進去,還插了根樹枝。”小范說,藏手機是為了繼續偷,插樹枝是為了做記號。 抓捕時機到了,小范和隊友圍上前。龍某、吳某當場落網。 一審訊就稱體內有針 一帶回公共交通分局,龍某很快就交代了全部的扒竊犯罪事實。不過,龍某在心里也打著一個“小算盤”。“我有病,有肺結核,你們別碰我,我身體里面還有一根針!”在審訊室說這些話的時候,龍某聲音突然大了起來。因為龍某知道,有這些病,警方是不能將他關押的。 帶到醫院一檢查,龍某并沒有肺結核,但身體里確實有根針,醫生說暫時并不危及生命,但是按照規定,如果體內有異物,看守所可以拒絕羈押。“那就做手術取出來!”公共交通分局的領導說,不能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必須“殺一儆百”。 26日,經過兩個小時的手術,針被順利取出。目前龍某還在住院觀察。 面對面 我認罪,保住命了 昨日,在中山醫院的病房里,導報記者見到了龍某,雖然有點虛弱但精神不錯。 導報記者:針是什么時候扎進去的? 龍某:2012年8月27日扎進去的,為什么記那么久?疼啊,好疼!而且,有人跟我說過,我身體里有根針,偷東西被抓的話,警察不能處理我。 導報記者:事實是這樣的嗎?警察真的關不了嗎? 龍某:不是的。現在針取出來了,我還是要被關的。 導報記者:針在你身體里待那么久,對你有影響嗎? 龍某:有的。有時候動一動就疼,感覺到它在身體里鉆來鉆去的。 導報記者:沒想過取出來嗎? 龍某:沒錢,老婆也被抓了……我還吸毒,錢都用光了。但我想取出來,我怕針在身體里,有一天亂鉆,我就死了。這要謝謝廈門的警察。我想了,我認罪我服關,我命保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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