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2 保養費用不透明 相關案例 保養一次花上萬元 汪先生有一部斯柯達1.8T的小轎車,多次到4S店維保,費用高昂。最夸張是去年7月14日維修保養,費用高達10692元,其中材料8036元,單換水泵2574元,自動傳導液4瓶840元。保養前打出電腦單要15000多元,汪先生提出去掉一些配件更換,但4S店表示事關安全,汪先生只好同意。 保養項目不透明 黃小姐2012年5月份在一汽大眾4S店買了一輛高爾夫6家庭轎車,日常保養費都在1000元出頭,然而2萬公里保養花費了3000多元。服務顧問解釋說,因為做的是2萬公里的保養,需要進行一個比較全面的大保養,他列出來的項目都是必須要做的。后經過一汽大眾廠家認定,清單上的五個項目中三個存在問題:一個項目連廠家都不知道是什么(四輪制動系統深度保養);另外一個項目是,車輛如果沒有出現故障,只需要檢查而不需要更換和清洗(免拆裝清洗噴油嘴,這個項目除非車輛有出現異常,有故障了,比如說踩剎車有抖動,這樣才需要進行清洗,平時只需要進行檢查一下就可以了);還有另外一個項目需要征求客戶的同意,客戶有這個需求,他們才能做,而不像服務顧問說的必須要做(發動機線路深度保養)。此外,保養中使用的各種耗材如清洗劑、保護劑等,價位檔次均有高低,但4S店沒有征求客戶同意就擅自使用了最高價位的材料。之后交涉時,4S店說公司財務有規定,收了錢就不能再退回,只能在下次保養時免收一瓶機油的費用。上周,黃小姐來電高興地表示,4S店主動聯系她并提供了讓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律師點評 經營者披露消費資訊 必須真實全面 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可以選擇將汽車產品送汽車4S店、特約修理網點或其他維修保養服務經營者處維修保養。三種維修保養服務經營者,各有長處和短板。消費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經營者。 行車安全,攸關消費者以及其他駕車人、乘車人乃至社會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所以,絕大多數消費者不敢掉以輕心,加之信息不對稱,往往寧貴毋賤,花錢買個安心,經營者便利用消費者這種心理獲取不當利益。 首先,建議消費者自身做好功課,努力掌握汽車產品維修保養的相關知識,明明白白消費,避免被坑騙、欺瞞;另一方面,發生爭議時,及時求助技術咨詢人員,由他們提供必要的技術咨詢。合法權益受損時,勇于維護自身權益。 其次,經營者必須增強合法經營、誠信經營意識,強化責任意識。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所以,一方面,經營者披露給消費者的相關消費資訊必須真實、全面,另一方面,答復消費者的詢問必須真實、明確。 再次,汽車行業協會、傳播媒介、消費者協會等不遺余力地向消費者提供與汽車產品維修保養相關的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并及時揭露維修保養的潛規則或陷阱。 最后,質量技術監督、物價等相關政府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特別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汽車三包規定》第24條規定的要求,早日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爭議處理提供技術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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