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文 鄧若胥/圖)電信詐騙已經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一對夫妻搭檔當“職業取款人”,為眾多詐騙集團提取贓款,涉案金額竟然高達1300多萬元! 近日,廈門中院針對一起電信詐騙大案作出一審判決。這起案件,受害者達300多人,因涉案金額巨大,成為福建史上案值最大的電信詐騙案。 “業務繁忙”還發展下線 他們是一群神秘的人,每天奔走在各個銀行之間不停取款;他們的行蹤飄忽不定,取款用的大都是別人的銀行卡。他們就是受雇于電信詐騙團伙的“職業取款人”。 近日,隨著福建史上最大電信詐騙案的宣判,一對夫妻檔“職業取款人”浮出水面。 自從2011年2月起,丈夫小王按騙子指示,等被害人匯款到詐騙團伙指定賬戶后,就立即持他人提供的銀行卡領取贓款,并從中提取10%作為報酬。小王為詐騙團伙提供包括四大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的卡,這些銀行卡,都是他上網購買的。 夫妻搭配,干活不累。小王的妻子陳小姐也參與了“職業取款”的“業務”,也從中提成10%。 后來,這對夫妻的“職業取款”生意越做越“紅火”,因為忙不過來,小王就開始發展下線,他以取款總額2%的抽成,雇請老鄉阿福做下線,參與領取詐騙款。 一年半內300多人上當 與小王夫妻合作的詐騙團伙數量眾多,他們領取的贓款分別來自300多個被害人。 詐騙團伙的騙法五花八門,包括“你的銀行卡涉嫌洗錢”、“你的身份信息被人盜用”、“你之前購買的新車要退稅了”等各種理由都能騙到錢財。 騙子們就是以上述理由,誘導不明真相的市民一步步陷入詐騙陷阱,或按對方要求輸入銀行卡號和密碼,或被騙說出密碼,或把資金轉入騙子指定的“安全賬戶”。 經查,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間,小王參與領取詐騙錢款1317萬多元;而陳小姐共同參與領取詐騙錢款1078萬多元;另外,其下線阿福參與領取詐騙錢款356萬多元。 繳獲涉案銀行卡 至少600張 前年年底,小王及陳小姐在同安區被抓獲,警方從他們住處繳獲了138張銀行卡,還有8部手機和70多萬元現金。 數日后,正在銀行取款作案的阿福也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住處繳獲的作案銀行卡更多,高達474張!不過警方兩次繳獲的這共計600多張銀行卡,還只是該團伙用過的一小部分。 職業取款,如何定罪?對此,近日中院一審判決認為,應該認定為“詐騙共犯”。 法官說,小王及其妻子陳小姐明知所領取款項系詐騙款,仍協助取款并收取傭金,他們與詐騙集團之間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有共同實施詐騙的行為,因此,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近日,中院一審分別判處小王和陳小姐有期徒刑十四年和十年,而他們的下線則獲刑七年。 揭秘 “職業取贓”黑色產業鏈 案件判決后,法官向導報記者揭開了“職業取款人”的神秘面紗。 這些“職業取款人”頻繁更換銀行卡、身份證和手機號碼,作案手法極為隱蔽,呈現出專業化、產業化的特征。 在“10%傭金”高利潤的引誘下,他們為多個詐騙團伙提供“專業服務”,甚至幫犯罪團伙“洗黑錢”。騙子和“取款人”分工合作,構成了電信詐騙犯罪一條“黑色產業鏈”。 如小王這對夫妻檔,他們為不同的詐騙團伙取款,專門從事電信詐騙的下游取款環節。 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高發,受害人眾多。騙子需要將詐騙來的錢兌現,但是,他們又怕取款時被發現被抓獲,在這種背景下,“職業取款人”應運而生。 本案中,小王等人通過網絡大量購買他人的銀行卡,將卡號和戶名提供給詐騙分子,用于誘騙被害人往卡內存款。 據小王供述,他如果單獨購買一張卡,價格120元,如果購買一個姓名開戶的四大行的4張銀行卡,每套價格在450元左右。他購買這么多銀行卡就是為了方便取款,以免提款時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 導報記者還了解到,不少“職業取款人”月收入都有好幾萬元。據民警介紹,雖然“職業取款人”的月收入不低,但由于這是份“高危職業”,因此詐騙團伙內很少有人愿意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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