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人生 她會變成好媽媽嗎? 她是一個內心復雜的媽媽。生了三個孩子,現在卻一個也不在自己身邊,大女兒寄養在三叔家里,二兒子老公撫養,三女兒“有償送養”他人。 她說無力撫養孩子,卻為何生了一個又一個?對此,她前后說法不一。面對民警,她說,是意外懷孕,發現時已經四個月,所以不想打胎。面對法官,她又說,是因為丈夫是獨子,所以想多要孩子。 她和丈夫都經歷過坎坷的童年,丈夫十多歲成了孤兒,而她小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小學畢業后,她就再也沒有上過學。16歲,她就出外打工,但自從生下大女兒后,她就開始當起專職主婦。因此,一家人全靠丈夫一個人在工地打工的收入維持生活,三個小孩的吃飯都成問題,更別提如何償還丈夫去年因治病欠下的債務了。 她說自己深愛兒子,上網給孩子買最貴的奶粉和最漂亮的衣服。但為了還債,她卻寧可選擇賣掉兒子。“我很希望,她能像她所說的那樣,變成一個好媽媽。”一位聽完庭審現場的媽媽說。 法官觀點 貧窮不是犯罪理由 “貧窮,不能成為你犯罪的理由!”庭審結束后,法官對姚某專門進行了教育批評。“你說你欠債2萬多元,但比你們困難的家庭也不少,為什么其他母親就不會這么做。困難再大再多,也能出賣自己的兒子,有一天孩子長大,如果知道自己被母親出賣了,該有多難過。”“人是不能買賣的,這是最基本的,你的孩子才1歲多,孩子的童年將影響他一輩子,你不能這樣傷害孩子。既然你和丈夫組建成一個家庭,即使再窮再苦,都要一起艱苦奮斗,共同努力。”“你不計后果的行為本應嚴懲,但是,考慮到你的孩子需要你、你的家庭需要你,還有你認罪態度較好,給予你從輕處理。但是,緩刑不是不罰,如果你在緩刑期間再犯,一定重罰。” 法官說,按照法律規定,拐賣親生子女,也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法應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罰。但考慮到孩子已被成功解救,父親表示諒解,且姚某悔罪態度較好,法官最終對姚某從輕處罰,判處她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緩刑三年。這意味著,幾天之后,她可以回家陪丈夫照顧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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