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副本 無需再蓋“年檢章” 按照《條例》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在我市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未被吊銷及未注銷的各類商事主體(含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各類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境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均應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網址:www.xiamencredit.gov.cn)填寫并公示2013年度報告,無須向登記機關提供紙質年報材料,也不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上傳審計報告。 年度報告應包括投資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負債、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商事主體對其提交公示的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后,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副本上都不再需要由登記機關簽印年檢章,社會公眾可通過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閱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公示情況。 年報公示制度 企業年檢不再“擁堵” “這一制度的變革,將商事登記機關原有的監督檢查職能改為提供公共服務,也使我市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告別了現場取號、排隊等繁瑣的年檢驗照程序。”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登記制度改革以來,廈門各類商事主體截至目前已新增29441戶,同比增幅80.10%,總體存量2.81萬戶。由于商事主體眾多,在4個月內集中辦理的年檢每年都會產生“擁堵”現象,“高峰期”一個辦事窗口可排到200多號。實施年報公示制度后,對企業來說就便捷多了。 不僅如此,今后企業的所有情況在網絡上都一目了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信用平臺對商事主體年報進行查詢,如發現平臺公開的年度報告不實的,還可以向商事登記機關舉報。 這也讓想用假證、假章招搖撞騙的不法分子再沒有了“渾水摸魚”的生存空間。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還推出“證照分離”“前置審批改后置監管”等舉措,企業只需按時、如實填報信息就可放心經營。 年報弄虛作假 最高罰款30萬元 逾期未申報年報,會給商事主體的經營帶來哪些影響呢? “對不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登記機關將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的規定,將其從商事登記簿中移出,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開,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工商人員說。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來說等于貼上了“不誠信”的標簽。不僅如此,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的商事主體,還將被剔除名稱,且不得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被剔除名稱的商事主體,其負有個人責任的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也將被納入信用監管體系,留下信用“污點”。 此外,年報公示制度實施后,商事登記機關還將根據舉報,對年報公示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依照《條例》相關條款規定,對自然人最高可處二萬元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最高可處十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自然人可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該商事主體還將被納入信用監管體系,相關信息將被通報給公安、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信用監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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