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報告公示系統界面截圖。 什么時間公示? 商事主體應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公示年度報告,2013年年度報告公示時間從3月1日至6月30日。當年設立的商事主體,自下一年度起公示年度報告。 公示入口在哪? 進入“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www.xiamencredit.gov.cn)-商事登記-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公示。 >>提醒 公示月底截止 申報要抓緊了 工商部門的數據顯示,今年全市共有251557戶商事主體需進行年報公示。據了解,今年年報公示截止期為6月30日,那些尚未完成年度報告公示的商事主體,要抓緊了。 辦年報公示 先登錄系統界面 工商部門提醒,目前,我市的年度報告公示系統無法支持360瀏覽器和低版本的IE瀏覽器,但是年報公示系統的登錄界面上提供了合適的瀏覽器軟件供下載使用,并有疑難問題解答和操作指南!年度報告公示前,記得把它們點開看看,會事半功倍的!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郭瑋偉)隨著《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今年1月起正式實施,我市也率先“試水”企業年檢和個體戶驗照制度改革,取消年度檢驗和驗照制度,改為由商事主體自主公示年報信息。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了解到,與商事登記改革相配套的“年報公示平臺系統“已于3月3日起,接入”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正式投用。企業向工商部門登記確定唯一聯絡人后,聯絡人隨時隨地都可通過網絡登錄,自主填報公示年報信息。工商部門也提醒說,今年商事主體年報公示期限截止到本月30日,各類商事主體應按時、據實申報。 營業執照副本 無需再蓋“年檢章” 按照《條例》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在我市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未被吊銷及未注銷的各類商事主體(含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各類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境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均應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網址:www.xiamencredit.gov.cn)填寫并公示2013年度報告,無須向登記機關提供紙質年報材料,也不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上傳審計報告。 年度報告應包括投資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負債、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商事主體對其提交公示的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后,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副本上都不再需要由登記機關簽印年檢章,社會公眾可通過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閱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公示情況。 年報公示制度 企業年檢不再“擁堵” “這一制度的變革,將商事登記機關原有的監督檢查職能改為提供公共服務,也使我市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告別了現場取號、排隊等繁瑣的年檢驗照程序。”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登記制度改革以來,廈門各類商事主體截至目前已新增29441戶,同比增幅80.10%,總體存量2.81萬戶。由于商事主體眾多,在4個月內集中辦理的年檢每年都會產生“擁堵”現象,“高峰期”一個辦事窗口可排到200多號。實施年報公示制度后,對企業來說就便捷多了。 不僅如此,今后企業的所有情況在網絡上都一目了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信用平臺對商事主體年報進行查詢,如發現平臺公開的年度報告不實的,還可以向商事登記機關舉報。 這也讓想用假證、假章招搖撞騙的不法分子再沒有了“渾水摸魚”的生存空間。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還推出“證照分離”“前置審批改后置監管”等舉措,企業只需按時、如實填報信息就可放心經營。 年報弄虛作假 最高罰款30萬元 逾期未申報年報,會給商事主體的經營帶來哪些影響呢? “對不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登記機關將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的規定,將其從商事登記簿中移出,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開,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工商人員說。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來說等于貼上了“不誠信”的標簽。不僅如此,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的商事主體,還將被剔除名稱,且不得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被剔除名稱的商事主體,其負有個人責任的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也將被納入信用監管體系,留下信用“污點”。 此外,年報公示制度實施后,商事登記機關還將根據舉報,對年報公示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依照《條例》相關條款規定,對自然人最高可處二萬元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最高可處十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自然人可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該商事主體還將被納入信用監管體系,相關信息將被通報給公安、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信用監管措施。 鏈接 年度報告公示 熱點問題解答 填寫年報需先辦理用戶注冊 問:任何人都能注冊年報系統用戶,并為商事主體填寫并公示年度報告嗎? 答:外資商事主體應當以已備案的聯絡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碼辦理用戶注冊后,為商事主體填寫并公示年度報告。尚未備案聯絡人的外資商事主體,應當先向登記機關辦理聯絡人備案后再通過年報公示系統公示其年度報告。 內資商事主體(除個體工商戶外)應當以聯絡人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辦理用戶注冊后,為商事主體填寫并公示年度報告。已辦理聯絡人備案的,所提交用戶注冊信息應當與聯絡人備案信息一致。尚未備案聯絡人的商事主體,可以辦理用戶注冊,但應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商事登記機關辦理聯絡人備案。 個體工商戶以主要經營者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辦理用戶注冊。 逾期未公示或進“異常名錄” 問:經營期限屆滿的商事主體應先公示年度報告,還是先辦理經營期限備案? 答:建議先辦理經營期限備案和聯絡人備案后再公示年度報告。 問:之前逾期未年檢的商事主體是否需要補辦年檢后才能公示年度報告? 答:如未被吊銷營業執照,也未辦理注銷,商事主體可以公示2013年度報告。未年檢的商事主體可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所需材料,補辦年檢手續,并換領新版營業執照。 問:逾期未公示年度報告能不能補公示? 答:已進入異常名錄商事主體,在其名稱被剔除前,可以補公示年度報告。 年報公示后不能擅自修改 問:年度報告公示后能不能進行修改? 答:商事主體不得擅自修改已公示的年度報告。因公示的年度報告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確需修改的,商事主體已備案聯絡人(個體工商戶的主要經營者)可通過信息平臺的修改年度報告端口修改年度報告,未備案聯絡人的商事主體應在完成聯絡人備案后,由聯絡人注冊年報系統用戶,并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年度報告修改前后的內容、時間和理由將采取對照的方式將向社會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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