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江海蘋 通訊員 朱忠寶)昨日下午,廈門海事法院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廈門市委員會(下稱廈門市貿促會)、廈門國際商會簽訂《海事糾紛訴訟與調解銜接機制協議書》,建立海事糾紛訴訟與調解銜接機制。 雙方商定,訴調銜接工作應遵循“合法自愿、減少訴累”原則,采取委托調解、邀請調解、指導調解等方式,經各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廈門海事法院可以將本院受理的案件委托廈門市貿促會、廈門國際商會進行調解;廈門海事法院對受理的船舶碰撞、海上運輸合同糾紛等專業性強的案件,可以邀請廈門市貿促會、廈門國際商會派員協助調解;廈門海事法院可以根據廈門市貿促會、廈門國際商會的邀請,對其受理的重大、復雜、類型新穎的海事糾紛,指派法官予以法律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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