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 主要包括六項內容: 1、建立未成年人社區保護網絡 2、加強家庭監護服務和監督 3、保護受傷害未成年人 4、開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幫扶 5、健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機制 6、完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 ? 廈門日報訊(記者 李曉平)對孩子監護失當的父母等監護人,將被撤銷監護權。日前,在全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講習班暨經驗交流會上,民政部相關負責人指出,多家試點未成年人保護的地區,將開展監護失當未成年人監護權轉移個案實踐工作。昨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作為首批試點未成年人保護的地區之一,廈門正在醞釀準備開展相關的試點保護工作。 去年5月,民政部在北京等全國20個地區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廈門被列入其中。昨日,民政部公布第二批試點單位,深圳等被確定為第二批試點單位。 此次會議指出,各試點單位將逐步建立“以家庭監護為主體,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合力。構建“市、縣、鄉鎮(街道)、村(居)”四級聯動、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絡,建立監測、預防、報告、轉介、處置“五位一體”的聯動反應機制,健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無縫銜接的運行機制等。 廈門在未成年人保護上尤其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方面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此次會議同時表示,今后還將逐步構建政府部門負責政策制定、資金保障、技術支持、監管評估,專業社會組織、基層組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監護情況調查評估、監護教育指導、替代照料養育、幫扶轉介、關愛保護等具體工作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運行機制。 【解讀】 何為監護失當 《關于開展家庭監護失當未成年人監護權轉移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遭受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暴力、虐待、遭棄、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或被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攜帶、利用、縱容乞討的未成年人都屬于監護失當未成年人。當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其監護權的訴訟,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依據人民法院的判決,將臨時照料的未成年人移交監護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監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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