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儲物柜位于商場外。 ? 廈門日報訊(文/圖記者 趙榮賓)進商場購物,存放在儲物柜的書包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被人盜走。6月21日上午,事發新華都購物廣場同安店。同安警方已介入調查。讓受害人陳先生憤憤不平的是,商場至今都沒給他一個滿意的答復。 【顧客投訴】 進商場購物 寄放物品失竊 前天上午七點多,陳先生來到新華都購物廣場同安店購物。進門前,他把書包寄放在商場儲物柜里。轉了大約一個小時后,他提著商品出門,準備取書包時,發現儲物柜已被人撬開,書包也不見了。 “包里放了新買的衣物、移動電源、證件等,價值上千元。”陳先生說,事發后,他報警并找到商場值班經理,要求對方給一個合理說法。“沒想到,對方說,儲物柜是便民服務,沒法處理。”對此,陳先生感到很不解——儲物柜是商場提供的,顧客丟了東西,工作人員竟是這般態度。當時商場提出給他一箱牛奶作為補償,但他沒有接受。他認為,商場管理不善是導致顧客寄放物品失竊的重要原因,商場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他留了電話,至今商場也沒聯系過他。 【商場回應】 儲物服務免費 沒有保管義務 昨日上午,記者在新華都同安店看到,大廳位置擺著一排儲物柜,在兩個監控器的密切“監視”下。門口有另外一排儲物柜,部分柜門上標明“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本公司只提供免費寄包服務,不負責保管”等字樣。陳先生說,這就是昨天失竊的地方。記者在周邊并未找到監控。 在商場工作人員的提示下,記者找到了值班室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儲物柜已做了明確提示,這是為顧客提供的一種無償服務,商場并不負有物品的保管義務,顧客因此造成的財產損失只能自己負責。對于監控不到位,他表示空間有限,儲物柜無法集中統一放置,造成有些地方監控不到。目前已和供應商取得聯系,正在落實監控布點事宜。 【律師說法】 商場應承擔 相應賠償責任 昨日,記者咨詢了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鄭律師告訴記者,類似的情況在生活中時有發生。他表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侵權責任法》相關法律規定,作為商場提供的儲物柜,顧客在此存放的東西失竊,商場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雖然這是一種無償、附帶性的服務,但商場依然應當盡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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