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駱余民 陳思親 文/圖)他們,占據了人行道違規經營。 他們,未經任何審批私自向攤販們收取“攤位費”。 近日,曾厝北二路有攤販向導報記者反映,曾厝部分居民私自向他們收取攤位費,而且最近攤位費還漲價了;另外,這些居民并沒有出示任何收費文件,也沒給他們提供任何收據。“他們背后是否有背景?”有攤販稱,此前他們抗議過,那些居民也給他們退還過費用,但現在又開始征收了。 突來的告示 每月要交攤位費,不然就別擺攤 昨天下午4點左右,廈大學生公寓門口如往常一般熱鬧了起來。“聽說在這擺攤要交攤位費,是不是真的?”導報記者以尋求擺攤為名義,向一賣水果的女攤販詢問。“是要交錢,不然就不給擺。”女攤販說,她來廈門打工多年,在此擺攤近兩年。“以前從沒收過費,今年元宵過后突然有一伙年輕人過來要收費。”這名女攤販回憶,那天,十幾個自稱曾厝垵村村民的小伙突然出現,挨個向小販索取每月600元的攤位費,并稱不給錢就不能擺攤,隨后還貼了告示。 在這張名為《商販經營責任書》的告示中,除了明確規定攤販遇到檢查要無條件撤離、不得擅自占用他人攤位或越界、每月按時交納規定費用外,還聲明管理方每天定期巡視路段情況,消除安全隱患,并配合上級統一行動,確保上下溝通順暢。告示沒有公章,落款為“第七小組業主委員會”。 明碼標價的攤位 最低的600元,最高的1500元 導報記者注意到,在廈大學生公寓門口的道路兩旁,已被黃線挨個隔出寬約2米的固定攤位。 據多名攤主介紹,來這里擺攤的多是來自安徽、河南、陜西等地的打工者,主要經營水果和小吃。經過現場估算,這里有攤位100多個。“攤位費已收了好幾個月,每月的固定時間就有人來收。”多名攤主表示,收費都是口頭協議,并沒有任何收據和文件協議等。“直接把現金給他們就行,可以一個月交,也可以一季度交。”一小吃攤販說。 通過詢問多名攤主,導報記者發現,根據地段不同,所收的攤位費也有高有低。在學生公寓門口,攤位費多為600-700元不等,在靠近學生公寓公交站附近的交叉路口,攤位費則漲到了800-900元,而在公交車站旁邊的最顯眼地帶,攤位費有的1000元,最高的每月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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